男友是出了名的槓精,卻成了校花的暖男,我連他也不要了。
那天最後,段長風還是沒捨得白焉然脫下來,我不想看到他們,轉身回到我和段長風在一起住的地方。
段長風很喜歡打理家務,跟他在一起的四年,他看不慣我農村養出來的毛病,時刻指正我的習慣。
洗澡後要拖地,地上不可以有一點灰塵,甚至牀上的毛髮都不可以留下一根。
我像個被扶正的小貓,乖乖聽他說的每一句話,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,他的話成了我作爲大學生而需要服行的準則。
我將洗好的水果整齊的放在他的書桌上,習慣性的扔掉了垃圾桶。
從垃圾桶裏發現了我送給段長風的小手錶。
那是我第一次拿到獎學金,去金錶店,爲段長風買的第一個禮物。
我當初問過他,喜不喜歡。
他搖了搖頭說:“俗氣。”
可他卻整整帶了四年,從沒摘下來過。
難受勁還沒上來,就聽到段長風的開門聲,我愣在垃圾桶的旁邊,遲遲不想離開,彷彿要抓緊我們之間的感情,可好像甚麼都抓不住了。
“表,你扔了。”
我望向他的眼神,冷漠裏透着一份心疼,可再瞅向他的手,有一個嶄新又好看的水墨屏手錶。
“原來,有新的了。”
我鼻子抽泣了一下,真不爭氣,不過,也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