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三週年紀念日,我早早到了約定的餐廳。
之前男友神神祕祕的說要送我一件"藏了很久的心意"。
我想象過是我提了兩次的珍珠手鍊。
或者是購物車裏收藏了很久的畫板。
直到他把一條項鍊推到我面前,蹭了我滿手的紅漆。
看到我憤怒的扔掉項鍊,他滿不在乎的說,"說白了還是拜金,漆是我親自塗的,你不是最喜歡紅色嗎?"
我盯着那條被隨手潑了油漆的項鍊,甩了他一耳光,轉身回了家。
當晚,娛樂新聞爆料他斥資九百萬爲祕書拍下一條"月神之淚"。
我沒哭,編輯了分手短信後離開。
一年後,我們在一場拍賣會上重逢。
我挽緊丈夫的手臂,向他介紹:"這位就是送我掉漆項鍊的前男友"。
2
真正讓我放棄的,從來不是他送給謝晶晶那條價值不菲的項鍊。
而是這一年來,他默許謝晶晶見縫插針的闖入我們的生活。
就像是三週年紀念日,他扔掉了歷時半月精心準備的禮物,轉頭送我一條被隨意潑了紅漆的項鍊。
只因爲謝晶晶一句:"她之前拒絕你那麼多次,怎麼就忽然同意和你在一起了?如果不是圖你家的錢,還能是爲了甚麼呢?"
他沒有反駁,心裏卻已經種下了懷疑的種子。
轉頭在兩元店隨手買了一條金屬項鍊沾漆,來試探我。
三年的真心比不上謝晶晶一句輕飄飄的揣測。
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聯繫方式,離開了港城,開始了一段嶄新的生活和感情。
本以爲我們之間結束了,他會是我精彩人生的一段小插曲。
可沒想到,在丈夫主辦的拍賣會上,會和陸亦安再次遇見。
我正和身邊的人討論着臺上那件民國時期的手鐲。
就在這時,一道略顯急促的男生從身後傳來:"林星禾?"
我身子一僵,和陸亦安朝夕相處三年,他的聲音我再熟悉不過。
一股莫名的煩躁湧上心頭,我不想再跟他有一點牽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