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假少爺上了同一檔選秀綜藝,成團出道前夕,回家的路上,我被迷暈。
綁匪將我綁去拍賣會。
衆目睽睽之下,我背部的皮被人剝下,做成了人皮鼓,血腥的場面,讓不少觀衆覺得生理不適。
姐姐和未婚妻一同將我救出來時,我已經瀕臨死亡,意識潰散。
她們聯手,把綁架我的那夥人折磨的不成人樣。
又請來最頂尖的醫療團隊爲我醫治。
可手術結束後,我半夢半醒間,卻聽見姐姐和未婚妻在病房內爭論。
“顧思雨,明明把元修迷暈,讓他錯過成團夜,送雨青出道就好,你怎麼把事情做的這麼絕?”
“只有徹底毀掉元修,雨青才能星途璀璨!元修是真少爺,未來繼承顧家,甚麼都有了,可雨青只有我們了,他纔是最可憐的!”
原來,是我身邊最親近的人,親手把我推入萬丈深淵!
從知曉真相的那一刻開始。
親情、愛情,我全都不要了!
1.
“雨青已經成團了,成了萬衆矚目的大明星,可以給元修做植皮手術了吧?”
麻藥勁還沒過。
……
我醒來時,姐姐紅着眼睛,守在我的牀邊。
媽媽也來了,她在看見我的慘狀後,哭的上氣不接下氣。
“兒子,你受苦了!”
“以後,就算你要天上的星星,媽媽都給你夠下來。”
我看着她,只覺得她虛僞極了。
拍賣會上,當我第七次昏過去,媽媽出現了。
是她親自下了命令,讓拍賣會的人爲我注射針劑,我才能清醒着熬過這場酷刑。
媽媽也是劊子手中的一員。
她下命令時有多果斷,現在哭的就有多傷心。
真可笑。
姐姐湊到我牀邊,眼含不忍。
“那幫畜牲竟敢動我弟弟,我會動用一切人脈,讓他們付出代價!”
我就這麼望着她。
姐姐也許是心虛了,撇開了視線。
我一開口,以往甚麼風格的歌都能唱出來的嗓子,這會兒聲音啞的不像話:“我還能出道嗎?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