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3年,孟尋洲在戰爭中立了一等功,風光回到華都。回來的第一件事,不是去看給他分配的房子,也不是去和同僚喝酒慶功,而是馬不停蹄的向組織提交了結婚申請。他要求娶趙忍冬。消息在小河村傳開,引起軒然大波。人人都感嘆着她的苦盡甘來,以後當上團長太太該是何等的風光。可當事人趙忍冬得知此事後,卻是直截了當的拒絕在結婚申請上簽字,轉而又遞上了另一份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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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忍冬買好棉衣被褥,再寄存好。
之後纔去購置了幾件生活物品,拎着大包小包回了家。
剛進門,許含霜驚訝的看起了那一堆物件:“忍冬姐,你這是買了多少,尋洲哥給你的錢不會都花完了吧?”
趙忍冬沒有說話,只是把屬於許含霜的部分拿了出來。
許寒霜見狀,聲音高昂起來:“忍冬姐,你有這份心,我很感動。”
“可尋洲哥在戰場上出生入死才掙下來這份家業,這都是他用命換來的。”
“這樣被你輕而易舉的花費掉,我看着實在過意不去。”
說着,許含霜拿起東西,拉住趙忍冬就要去集市上退掉。
趙忍冬抽開手,將買的熟食奪過來:
“你想退你的,我無所謂。”
“但我花孟尋洲的錢,是天經地義的事,怎麼你在這心疼上了?”
她目光輕飄飄,卻好像滿是諷刺。
許含霜頓時面露難堪,又咬住脣,聲音委屈:“我也是爲了尋洲哥好……”
她求助般的朝一旁看過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