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妻極其討厭一個網紅機車男。
卻在他十八歲的那一天,跟着他一同在江邊喝酒飆車。
一時不慎掉入水中。
我忍痛選了救她,那網紅男當場溺亡。
第二天還上了熱搜,被衆人辱罵。
未婚妻面對媒體的採訪,只說了一句。
“是他引誘我的。”
後來,我功成名就,她偷偷將我全部的財產轉移,
然後騙我喫下安眠藥將我活生生溺死。
她將我的頭死死摁在水中,面目猙獰。
“我要爲易安報仇!”
“要不是你不救他,我們怎麼會分開?
2
林晚星在我面前對易安用盡了貶低的詞語,她認真又莊重地和我保證:“這種不務正業的精神小夥,我怎麼可能看得上他!”
易安不知道從哪裏弄到了她的微信號,日復一日的給她報備日常,向她表白,林晚星從未回覆過,她甚至將這個男人發給她的所有信息如同笑話一樣分享給我看。
“你可以好好珍惜我,不然外面喜歡我的人多着呢!”
她開玩笑似的說出口。
我也就從一開始的心懷戒備逐漸放鬆了警惕。
可是如果真的一點不感興趣,爲甚麼會同意好友?
一開始林晚星還會把那些聊天記錄發給我我看,後來就漸漸不提了。
易安求她參加自己的生日會:“我只是想跟心愛的女人,度過自己的十八歲成年禮。”
而不知情的我順着手機定位找到林晚星時,看見的卻是她在江中央和易安一起掙扎求救的樣子。
我趕緊下去將林晚星救上岸,但是她不停掙扎着,光是拉她上岸都耗光了我的力氣。
何況易安,他給我戴了這麼大一頂綠帽子,憑甚麼值得我拼命相救?
願意幫他報警已經算是仁至義盡。
奈何救援人員還是晚了一步,易安溺水身亡。
這條新聞很快就上了熱搜,大家紛紛都在批判易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