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弟要結婚了,女方要求有車有房。
我爸媽就逼着我拿50萬出來,給他買婚房。
50萬啊,那可是我省喫儉用,每天騎共享單車上下班,在城中村租三百塊錢一個月的房子,在某寶在過季服裝省下來的!
我必須給我重男輕女的父母一個教訓!
我弟要結婚了,女方要求有車有房。
我爸媽就逼着我拿50萬出來,給他買婚房。
50萬啊,那可是我省喫儉用,每天騎共享單車上下班,在城中村租三百塊錢一個月的房子,在某寶在過季服裝省下來的!
我必須給我重男輕女的父母一個教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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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女雙全的家庭是不是把財產留給兒子,養老給女兒?
這個話題最近社交平臺經常推給我,我也參與了討論。
畢竟我也有一個弟弟。
不過我覺得父母壓根不偏心。
直到這天,我媽忽然給我打電話,她萬分激動地對我說:“閨女,你弟弟有女朋友了。”
這語氣,比我考上大學激動多了。
我之前談戀愛的時候,我媽總是對我說我們不合適,不管男孩女孩,結婚太早都不好,讓我好好學習,專心學業。
以至於我現在工作了,都沒個男朋友。
但弟弟有女朋友了,爲甚麼我媽那麼高興?
我媽迫不及待的想當婆婆嗎?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