曖昧了八年的對象忽然跟我說他要結婚了,能不能將公司股份送給他的小青梅。我照了照鏡子,我長得像冤大頭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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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時的章浩南正坐在我的對面,我在桌子的這頭,他在另一頭。
我從來沒有想過,有一天,他居然能夠以談判的姿態出現在我的面前。
「林鹿,這份合同你看看沒甚麼問題你就簽了吧。」
我挑了挑眉,看了一眼他扔過來的合同書,上面明晃晃的幾個大字,刺痛了我的雙眼。
目前這家公司,章浩南佔有百分之十五的股份,我佔有百分之三十。
現在章浩南卻要連同我的一起送給他那個小青梅?
我笑了。
狗還知道不搶主人碗裏的食兒呢,他們怎麼連狗都不如。
「怎麼,章總還知道讓我簽字啊。」
聽到此話,章浩南頓時瞪大了雙眼,聲音頓時提高了好幾度,「林鹿當初我們說好了要同甘苦,共患難,你這是甚麼意思?現在你不會要反悔吧。」
聽聽,聽聽,這是人能說出來的話嗎?還同甘苦,共患難,老子又不是你娘,怎麼你娶個媳婦兒還需要我給你出彩禮呢?
「章浩南,」我的聲音中帶着些認真,「你要跟誰在一起我不管,你想離開公司你也隨意,但是動我的股份——不行。」
我已經浪費了八年的時間,將青春浪費在了一個不值得的人身上,人沒了,股份可得給我留下。
看見我強硬的態度,章浩南的氣勢弱了下來,許是這麼多年我強勢慣了,他看見我這幅樣子就不由自主的產生點示弱心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