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敘白結婚那天,我收到了請柬。
燙金的信封,熟悉的字跡,連婚禮日期都選在我們初遇的那一天。
我笑了笑,把請柬放進抽屜——那裏還存着他襯衫上掉落的十七顆紐扣,和一枚我從二十六樓扔下去又撿回來的戒指。
後來,他在婚紗店認錯了新娘。
後來,他未婚妻約我見面,說:“你帶他走吧。”
後來,他渾身溼透地跪在我面前,求我給他最後一次機會。
可有些事,不是後悔就能重來的。
就像那枚戒指,扔出去的那一刻,就再也戴不
回了。
烤箱發出“叮”的提示音,我轉身從烤箱裏取出烤過頭的吐司,焦糊味立刻充滿廚房:“告訴他,我睡得挺好。”
陳默突然抓住我的手腕:“這是甚麼?” 他指着我食指的傷口,血已經凝固了,在皮膚上結成細小的痂。
“拆請柬時劃的。”
“林昭,” 陳默聲音突然發緊,“你冰箱裏爲甚麼有......”
藍色紐扣在茶几下方閃着光。
分手後第三個月,他在公司樓下攔住我,襯衫少了顆釦子,領帶歪斜。
他說蘇媛是家裏安排的相親對象,說婚期定在明年春天,說這些時右手一直摩挲着空蕩蕩的扣眼。
我轉身要走,他扯住我衣角,紐扣崩線的聲音像心絃斷裂。
我抽回手,口袋裏的戒指硌着大腿,去年冬天周敘白來拿最後一批行李時,也是站在這個位置。
當時雪下得很大,他的黑色大衣肩頭落滿雪花,說“昭昭,我們能不能......”
“能不能甚麼?” 我當時問。
他最終搖搖頭,拖着行李箱走進電梯。
金屬門閉合的瞬間,我聽見甚麼東西掉在地上的輕響,現在想來,那可能是他口袋裏婚戒盒落地的聲音。
“你臉色很差。” 陳默遞來熱牛奶,“要不我陪你去?”
“不用。” 我摸着口袋裏的戒指,“記得我們大四那年嗎?周敘白打籃球骨折,你揹着他去醫務室,他疼得滿頭冷汗還不忘回頭衝我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