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一句“要是不想活,就去訥河”的一句話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真是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。
原來在一個小小的訥河中,竟會有着一個驚天的大案。
一張美麗的皮囊,一顆骯髒不堪且變態血腥的心。一場看似平平無奇的“仙人跳”,背後卻隱藏着幾十條鮮血淋漓的生命,這就是1991年賈文革訥河案。
賈文革,出生年月不詳,黑龍江訥河市人。十幾歲的賈文革因爲家裏搬遷,所以跟着父母來到了訥河。
賈文革的父親本是訥河機械廠的一位工人。
在80年代中期賈文革的父親從工廠退休後,就由年近二十的賈文革接替了父親的班。
在那個不怎麼富裕的年代,能進廠打工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,也算得上是一個鐵飯碗。加上那個時候的賈文革年輕帥氣,還長了一張能說會道的嘴,惹的廠裏不少女同事都心花怒放的。
也因此收穫了不少女孩和婦女的心。
不僅如此,賈文革的情商也不低,人情世故這方面都被他拿捏的死死的。
如果他是一個正直的人的話,想必他的人生也會是順風順水的,可是賈文革偏偏不喜歡這種安居樂業的生活。
在這期間賈文革認識了同工廠老師傅的一個女兒李豔紅,李豔紅見賈文革長相帥氣,而且那時候的他也是廠裏衆多女工的理想對象,因此她十分喜歡賈文革。
但是老師傅覺得賈文革不是特別的靠譜,不太看好他,於是老師傅極力反對李豔紅和賈文革談戀愛。
可是青春的悸動加上賈文革的帥氣,還是讓李豔紅義無反顧地嫁給了賈文革。
倆人在一起之後沒多久便結婚了。
……
離婚後的賈文革像是沒有了束縛般,他覺得離婚後整個人都輕鬆了不少,於是變得更加肆無忌憚起來。
沒多久後他就在街上遇到了一個美豔的女人——王豔玲,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,很快倆人便發展成了情人的關係。
爲了能賺取更多的經濟來源,興趣相投的倆人不顧道德廉恥,竟然打起了偷盜的主意。
從1989年3月開始,賈文革經常會帶着王豔玲去鄉鎮偷一些牛羊豬之類的牲口,偶爾也會去城裏治安不好的人家去偷盜電視機等之前的家電。
他讓王豔玲幫他放風,等賈文革成功將東西偷出來之後倆人就會去把這些贓物賣掉,賺點外快。
可是事情做的多了也總會有被抓到的一天。
在賈文革多次偷盜之後,村民也起了疑心和警惕。
於是在有一次賈文革和王豔玲偷盜牲畜的時候,恰好被看守得村民逮了個正着。
村民將倆人送去了公安局,可是賈文革說自己和王豔玲只是去那裏找朋友的,因爲尿急所以才找了個地方準備上廁所,黑燈瞎火的他也不知道那是牛棚啊,他一直解釋自己不是小偷,他只不過是去村裏玩的而已。
面對他所說的話,警察自然不信,但是又因爲所有的贓物都被他們倆人給賣了,沒有證據警察也不能將倆人拘留,所有就只好暫時先將倆人給放了。
但是也因此警方也將他列入了“重點人口”之中,警方也在賈文革的戶籍檔案中加了重點人口審批表。
自從偷盜被發現之後賈文革發現這條路已經不好走了,於是他就和王豔玲商量着,看看能不能利用王豔玲美色去外面勾引男人,進行“仙人跳”?
那個時候要是“嫖娼”被抓,也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,如果倆人做的好,或許能撈到不少錢。
因此倆人也是說幹就幹,可是幹了沒幾天,效果並不顯著,賈文革覺得是因爲王豔玲長的不夠好看,於是就放棄了“仙人跳”這個念頭。
不過在“仙人跳”之後也讓賈文革認識了重要的人物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