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弟妹且莫慌,好歹我李家還是出過一位戶部主事的!”
坐在上手的長房大老爺見她口不擇言心中不悅(見註釋二),咳了聲按耐住自己開口說:
“縱然緹騎來拿,恰值太皇太后駕崩國喪期間,倒也多少遮了陳家的面子,說不好遇上陛下開恩減等也有的。”
他見婦人眼中露出些輕鬆,又一轉道:“不過陳老爺想躲過此災怕是不能。太皇太后故去了,要麼皇帝親政,要麼太后出來主政。
但無論如何不可能推翻這等案子,讓陛下背個不孝之名吧?”
“啊?照大伯如此說,這......。”高氏的臉頓時又苦下來。
“此事咱們急不得,先要看陳家自己造化。”大老爺搖頭道:“我李肅當年也見識過魏尚書的案子,牽連的人家不更多?
相比下陳家算不得本案主謀,不過牽涉其中而已,被人咬住一時脫不開身。
依我看即便大理寺已經判決,遇到國喪刑部審理說不得要拖後些,陳家當下最多是受拘束,這期間興許有緩,不至於一竿子打死。
不過,他人事歸他人管,咱們自家切不可自亂陣腳。”
他稍思索對兩人道:“三弟尋個機會打點縣裏和府城,我去趟省城布政使司託託關係。畢竟孩子們是娃娃親,當時哪裏知道後來的事?
能用銀子遮過去不沾到一點兒油腥最好。不過,這打點是需要銀子的,弟妹你看......?”
高氏楞了下,心想果然說到銀子了。可她個女人家,這樣拋頭露面的事情少不得靠伯子、小叔幫忙。
想到這裏牙關一咬:“大伯你只管說,這事......要打點多少纔好?”
三老爺李嚴和兄長交換下眼色,故作沉吟片刻:“縣裏、府君五百,布政使司那邊一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