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“媽,我想好了......我要去美國找你,然後結婚。”
岑琳輕吸一口氣,欣喜的聲音從電話裏傳來:“朝朝,你終於想通了!媽媽給你看的那個小夥子各方面都很不錯,你們會幸福的!”
“好。”
扔下電話,岑朝朝無力地滑坐到地上。
桌面上程暮的手機屏幕猶在亮着,屏幕上是他的備忘錄。
備忘錄的最近一條是今天更新的,配圖是一枚粉色的心形鑽戒。
跟岑朝朝右手中指上那顆一模一樣。
而圖片的底部附着一行小字——“沈黎,要是戴上這枚戒指的人是你,該有多好。”
沈黎,是程暮的前女友。
眼淚簌簌落下,岑朝朝回憶起程暮跟自己求婚那天。
沒有鮮花,沒有單膝下跪,程暮還選在她最不喜歡的法餐廳作爲求婚地點。
但她還是在看到粉鑽戒指的一瞬間紅了眼,抽噎着說好。
在一起五年,岑朝朝以爲程暮本就不注重細節,因此很少計較這些。
直到剛剛她無意之中看到程暮的手機備忘錄。
……
2
見岑朝朝一言不發,程暮將她扶到沙發上,簡單看了看她頭上的腫包。
“皮外傷而已,別矯情了。”
一邊說着,程暮拿來了棉籤和冰袋。
程暮冰涼的手指刺得她一激靈,消毒棉籤重重按在傷口上,痛得鑽心。
“你年紀也不小了,別老給我添亂行嗎。”
岑朝朝垂下眼睛,藏住快要溢出的淚水。
視線劃過程暮的家居服和拖鞋,這些都是她給他買的。
岑朝朝很想問問程暮,既然他愛的不是她,爲甚麼要坦然地接受她的好,又爲甚麼要佔有她整整五年的青春呢。
可剛要問出口,程暮的手機鈴聲便響了起來。
他毫不猶豫地拿起手機走向臥室,冰袋就被隨意地丟進了她手裏。
岑朝朝瞥到,屏幕上的來電提示是【沈黎】。
她下意識地攥緊了拳,卻被冰得打了個寒戰。
程暮刻意壓低的聲音斷斷續續飄了過來。
她隱隱聽到“一定很痛吧”......“乖,別怕”......還有“我馬上過去”,這幾個字眼。
……
3
他們面對面喫早飯,相對無言。
快喫完時,程暮掃了一眼岑朝朝的手,隨意問道:
“怎麼不戴那枚戒指了?”
避開程暮的目光,岑朝朝隨口扯了個謊:
“包餛飩不方便,就摘了。”
程暮的注意力早已回到了手機上,只胡亂點了點頭。
“隨便你。”
他正滿臉都是笑地回着沈黎的消息。
到了攝影工作室後,不到一個小時,兩人的妝造便做好了。
岑朝朝穿上了自己早就看好的白色紗質小禮裙, 上面鑲嵌的水晶流光溢彩,很是夢幻。
搭配上細細勾勒的嫵媚五官,饒是岑朝朝自己都看愣了。
程暮也看呆了,臉上洋溢着燦爛的笑。
“朝朝,你真美。”
岑朝朝扯了扯嘴角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