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短篇小說 > 致以惡之花的饋贈 > 第1章

第1章

目錄 下一章

第 1 章

我給毀掉我童年的三個男人,每人送了一份年利潤百萬公司的股權。

六歲那年父母車禍雙亡,法院把我的監護權判給了三個父親的結拜兄弟。

他們管我飯,供我學,鄰居都誇他們仁義。

沒人知道每個月十五號,他們會輪流推開我的房門。

十六歲我逃出去打工,餐廳後廚、工廠流水線、建築工地上搬過磚。

二十五歲我遇見了陸衍。

和他談戀愛後,他問我爲甚麼手臂上有那麼多煙疤。

我說小時候不小心燙的。

他沒再問,只是把120萬的存摺推到我面前:

"你不是想開公司嗎?拿去。"

公司註冊那天,我親手在股東名冊上寫下了三個名字。

孟廣德,1%。孟廣義,1%。孟廣禮,1%。

三伯接到消息,激動得聲音都在抖:

"我就說這丫頭心善,小時候對她嚴了點她也不記仇。"

半年後,我把那120萬的借條變成了一張法院傳票。

陸衍以債權人身份起訴我的公司,索賠1140萬。

......

“這辦公室也太小了點。”

大伯孟廣德一腳踹開我辦公室的門。

他手裏盤着一對核桃,目光挑剔地掃過我的辦公桌。

“因因啊,你現在也是當大老闆的人了。”

“怎麼還這麼摳搜?”

我站起身。

“大伯,公司剛起步,得省着點花。”

二伯孟廣義緊跟着走進來。

他毫不客氣地拉開我辦公桌對面的真皮轉椅,一屁股坐下。

雙腿直接翹在了我的桌面上。

“省甚麼省?”

“我可聽說了,你那個有錢的男朋友,直接給了你一百多萬。”

他斜着眼睛看我,皮笑肉不笑。

“怎麼,攀上高枝了,連杯好茶都不給叔伯們倒?”

我沒有說話。

轉身走到飲水機旁,拿了三個紙杯。

三伯孟廣禮是最後一個進來的。

他穿着件洗得發黃的帶領T恤,目光在門外剛走過的女祕書腿上停留了很久。

直到祕書走遠,他才依依不捨地收回視線,反手關上了門。

“因因出息了。”

他走過來,習慣性地伸手想拍我的肩膀。

“我就說,當年咱們三家一口飯一口水把你拉扯大,沒白疼你。”

我胃裏猛地一陣翻江倒海。

後退半步,躲開了他的手。

“水不太熱。”

我把紙杯放在茶几上。

孟廣禮的手僵在半空,臉色沉了下來。

孟廣德冷哼了一聲。

“行了,別整這些虛的。”

他把核桃拍在桌上。

“今天我們過來,不是來喝你這口破水的。”

“你既然開了公司,也就是有錢了。”

“你大伯母最近看中了一套房,首付差個五十萬。”

“你先把這錢拿出來。”

他語氣理所當然。

彷彿在要回一件本來就屬於他的東西。

我看着他。

“我沒錢。”

孟廣義猛地一拍桌子。

“放屁!”

“一百多萬的投資,你拿不出五十萬?”

“沈因,你還有沒有點良心?”

“當年要不是我們三個兄弟看你可憐,把你從孤兒院接回來,你早餓死街頭了!”

“現在你出息了,就不認人了是吧?”

良心。

孤兒院。

我垂下眼簾,看着自己手臂上那一道道被袖子遮住的煙疤。

六歲那年,父母車禍。

保險公司賠了一大筆撫卹金。

他們三個以我父親結拜兄弟的名義,在法庭上聲淚俱下地爭奪我的撫卹金和監護權。

拿到錢後,他們確實沒讓我餓死。

只是把我關在了閣樓裏。

每個月十五號,是發生活費的日子。

也是他們輪流推開我房門的日子。

“二伯。”

我抬起頭,聲音很輕。

“公司的錢,都在賬上壓着,是用來跑項目的。”

“我真的拿不出那麼多現金。”

孟廣德臉色徹底黑了。

“那你的意思是,一分錢都不給?”

“你別忘了,你能在外面安安穩穩活到這麼大,靠的是誰!”

“信不信我去你男朋友那鬧,讓他看看你是個甚麼白眼狼!”

我看着他們三張因貪婪而扭曲的臉。

沒有反抗。

也沒有像他們預想的那樣崩潰。

我拉開抽屜。

拿出三份早就準備好的文件,推到他們面前。

“我不給錢。”

“是因爲,我有更好的東西給你們。”

孟廣德皺眉看了一眼文件。

“這甚麼東西?”

“股權認購書。”

我輕聲解釋。

“這公司是我和陸衍合夥開的,未來年利潤保守估計在三百萬以上。”

“我給你們每人留了百分之一的股份。”

“只要簽了字,以後每年,你們甚麼都不用幹,就能分紅。”

辦公室裏瞬間安靜了。

孟廣禮眼睛一下子亮了。

“百分之一?”

他快速在心裏盤算。

“三百萬的利潤,百分之一就是三萬?”

“白拿的?”

孟廣義卻警惕地冷笑。

“才百分之一?打發叫花子呢?”

“你是我們養大的,這公司怎麼也得有我們一半吧!”

我嘆了口氣,面露難色。

“二伯,出資人是陸衍。”

“他只給了我百分之十的乾股。”

“我把自己名下的股份,分了三分之一給你們。”

“如果你們嫌少,那就算了。”

我伸手去拿文件。

“別!”

孟廣德眼疾手快地按住文件。

他狠狠瞪了孟廣義一眼。

轉頭看向我,臉上堆起虛僞的笑。

“因因啊,大伯知道你孝順。”

“百分之一就百分之一。”

“這字怎麼籤?”

目錄 下一章
返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