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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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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明蘭的第二次死劫,發生在她十五歲那年。

宮中設宴,她爲了搶郡主看中的一碟櫻桃酥,當衆把人推下臺階。

郡主摔破了頭,哭着要皇后做主。

嫡母連夜將我送進宮。

她在馬車裏按着我的手,反覆叮囑:

“進宮後就說人是你推的。”

我不敢相信。

“滿宮的人都看見了,怎麼能說是我?”

“你姐姐明年要參加太子妃初選,不能留下污點。”

“那我呢?”

嫡母皺起眉。

“你又不參選,留不留污點有甚麼區別?”

我盯着她,喉嚨像是堵了一團血。

原來我的名聲、身體和性命,在她眼裏都不算東西。

到了宮裏,沈明蘭已經換下宴服,躲在偏殿裏哭。

看見我,她立刻擦乾眼淚。

“你怎麼纔來?”

“郡主說要打我五十杖,你快過去替我領了。”

我跪在她面前,抱住她的裙襬。

“姐姐,五十杖會死人的。”

她不耐煩地踢開我。

“國師說你命硬,哪有那麼容易死?”

“再磨蹭下去,郡主真要記住我的臉了。”

她將我推出偏殿。

最後只打了三十杖。

不是郡主心軟,而是我捱到第二十七杖時便沒了聲音。

行刑的太監怕鬧出人命,這才停手。

我昏迷了五日。

醒來時,沈明蘭正在我的房中挑首飾。

她拿走了父親賞給我的赤金鐲子,又將我與顧家定親的玉佩握在手裏。

“這個不錯,借我戴幾天。”

我掙扎着坐起來。

“那是顧公子送我的。”

沈明蘭挑了挑眉。

“顧景和?”

“他昨日來探病時,盯着我看了好幾眼。”

“妹妹,你這門親事,我有點喜歡。”

我胸口發緊。

“甚麼都能讓給你,婚事不行。”

她走到牀邊,指甲按住我尚未結痂的杖傷。

劇痛逼得我渾身發抖。

“你有甚麼資格說不行?”

“連你的命都是沈家養出來的。”

不久後,顧家果然退了我的婚事。

顧景和轉而向沈明蘭提親。

他隔着屏風向我賠罪。

“知畫,明蘭比你明豔,也更適合做顧家的長媳。”

“你性情安靜,以後總能找到合適的人。”

我問他:

“你知道我爲甚麼挨杖嗎?”

他沉默片刻。

“明蘭已經同我解釋過了,是你嫉妒她,才故意替她認罪,想敗壞她的名聲。”

我差點笑出聲。

原來只要沈明蘭開口,黑的也能變成白的。

她搶走我的婚約後,卻又看不上顧家。

因爲太子選妃的旨意下來了。

當夜,嫡母帶人闖進我的房間,將我的雙手綁在牀柱上。

她要換一支更厲害的借命簪。

我拼命掙扎,簪尾劃破手腕。

鮮血滴在舊玉簪上。

玉簪表面突然裂開一條細縫,露出裏面刻着的小字。

我忍着疼,終於看清了那兩行字。

借命者不可入帝王宗譜。

名入玉牒,福盡債歸。

嫡母奪走玉簪,厲聲問:

“你看見甚麼了?”

我望着她手裏的簪子,慢慢鬆開攥緊的拳頭。

“甚麼也沒有。”

既然沈明蘭想當太子妃,我當然要幫她。

我會親手將她送進去。

一個障礙也不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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