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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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爺爺病危急需手術費,我把婆婆結婚時送我的一套鑽石珠寶拿去典當。

鑑定師剛覈對完主鑽腰碼,兩名警察便來到我面前。

“沈女士,有人報案,稱你盜竊了三件價值一百二十萬的珠寶。”

“請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。”

鑑定師調出證書,這套珠寶的購買人是婆婆。

可證書上的姓名卻是丈夫的青梅孟清棠。

我還沒反應過來,婆婆已經趕到。

她從我手裏奪過鑽石手鍊,仔細檢查上面的劃痕。

“這是我給清棠準備的結婚禮物。”

“當年爲了讓婚禮辦得體面,才借給你戴了幾天。”

“你不會真以爲,嫁進顧家,這些東西就是你的了吧?”

結婚七年,我一直把這套珠寶鎖在保險櫃裏。

原來從頭到尾,我只是替孟清棠保管。

我給丈夫打去電話。

他知道爺爺還在等錢手術。

可電話接通後,他卻呵斥我:

“誰允許你動清棠的東西?”

“馬上向我媽認錯,跟清棠解釋清楚,否則這次我也保不了你。”

醫院那邊護士告訴我,爺爺沒能等到手術。

死亡時間,晚上八點十七分。

電話那頭,丈夫還在催促。

“沈知微,聽見沒有?”

我摘下戴了七年的婚戒,放進婆婆手裏的珠寶盒。

婆婆愣住。

“你甚麼意思?”

“這枚戒指,也還給你們顧家。”

我轉身坐進警車,隔天,失聯七年的首富奶奶回國了。

她落地後下達的第一個命令,就是讓顧家破產。

“再把沈家投進去的每一分錢都追回來。”

“包括那套珠寶。”

......

做完筆錄,已經是凌晨兩點。

因爲珠寶去向清楚,我暫時沒有被拘留。

警察讓我保持通信暢通,隨時配合調查。

走出派出所時,外面下起了雨。

我站在屋檐下,看着醫院發來的催繳通知。

爺爺還在太平間。

停屍、運輸、火化,每一項都要錢。

我翻遍所有賬戶,只湊出六千三百塊。

結婚七年,我沒有工作。

顧承硯說顧家不缺我那點工資,讓我留在家裏照顧婆婆。

我曾經以爲,這是他心疼我。

直到現在我才發現,離開顧家,我連安葬爺爺的錢都拿不出來。

顧承硯的車停在臺階下。

他沒有下車,只降下車窗看我。

“上車。”

我拉開後座。

孟清棠坐在裏面,手腕上還戴着那條鑽石手鍊。

她抬了抬戴着手鍊的手腕,柔聲道:

“知微,我知道你急着給爺爺籌錢,可再缺錢,也不能偷啊。”

我盯着那條手鍊:

“我沒有偷。”

“珠寶是婆婆送給我的。”

顧承硯眉頭一沉。

“我媽已經解釋過了,只是借你結婚時佩戴。”

“她怕你知道真相後多想,才一直沒收回去。”

“你已經當了七年顧太太,沒必要連清棠的幾件首飾都計較。”

我沒有再說話。

車開回顧家。

剛進門,婆婆周曼儀便讓傭人拿來消毒溼巾。

她當着我的面,一件件擦拭珠寶。

“窮地方出來的人,眼皮子就是淺。”

“在顧家喫好的、穿好的,還惦記別人的東西。”

“早知道你手腳不乾淨,當年就不該讓你進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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