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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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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五點,我醒了。

我不記得自己爲甚麼睡在傭人房。

也不記得牆上爲甚麼貼着那麼多紙。

可最下面那張便籤寫着,醒來後先吃藥,再拿上桌面的文件離開。

我照做了。

藥瓶裏剩下五顆藥。

文件旁邊放着一張全家福,照片背面寫了三個人的名字。

沈明川,爸爸。

周芸,媽媽。

沈硯,哥哥。

我對着照片看了很久。

照片裏的女人挽着我的手,笑得很溫柔。

我有點捨不得走。

可便籤上還有一句話。

“不要相信照片,要相信昨天的自己。”

昨天的我一定比今天的我聰明。

所以,我沒有驚動任何人。

我穿着來沈家時的舊外套,從側門走了出去。

保安認識我,沒有阻攔。

他只問了一句。

“沈小姐,這麼早去哪兒?”

我翻開手裏的本子。

第一頁寫着地址。

“去公證處。”

公證員姓陳。

他看過我的病例,問我是否確認錄製聲明。

我點點頭,把隨身帶來的小鏡子放到面前。

鏡子背面貼着我的名字。

這樣,我就不會忘記自己是誰。

攝像機亮起紅燈。

陳律師示意我可以開始了。

我對着鏡頭坐了很久,才慢慢開口。

“沈寧,你好。”

“如果你看到這段錄像,說明你又把一些事情忘記了。”

“你今年十七歲,得了一種治不好的病。”

“醫生說,你只剩幾天了。”

我說到這裏,停下來數了數藥。

只剩四顆。

我把藥瓶放到鏡頭前,繼續往下說。

“你被爸爸媽媽找回去了。”

“他們對你很好,給你買裙子,教你寫名字,還陪你吃了一百天的飯。”

“可是,那些都不是真的。”

陳律師低聲提醒。

“沈小姐,如果不舒服,可以休息。”

我搖了搖頭。

我怕休息之後,就忘了要說甚麼。

“他們需要你籤一份文件。”

“簽完以後,他們就不要你了。”

“你不要生氣,也不要回去找他們。”

“他們拿到錢會很開心。”

“你死掉以後,也不要給他們添麻煩。”

鏡頭裏的我臉色蒼白。

我努力笑了一下。

“你要乖一點。”

“這樣,他們也許就不會討厭你。”

錄到一半,我忽然忘記媽媽長甚麼樣。

我低頭翻開全家福。

照片背面明明寫着名字,可我看了很久,還是分不清誰是誰。

“這位是媽媽嗎?”

我指着沈硯問。

陳律師別開臉,沒有回答。

我只好把照片擺到鏡頭前,一個字一個字念出背後的名字。

唸到“周芸”時,我想起她抱着我哭的樣子。

我鼻子發酸。

“媽媽找了我十七年。”

“她應該很累。”

“所以,她不想再做我媽媽,也沒關係。”

“請不要告訴她我死了。”

“她會覺得麻煩。”

錄製結束後,陳律師久久沒有關閉攝像機。

他問我還有沒有其他親屬。

我搖頭。

“福利院的院長奶奶兩年前去世了。”

“她說,人死後要回家。”

“可我沒有家。”

我把提前準備好的材料推過去。

裏面沒有財產,也沒有遺囑。

只有一份遺體捐獻登記書,以及無人認領遺體處理委託。

我想把能用的東西捐出去。

眼睛、心臟,還有身上其他沒有壞掉的地方。

如果都不能用,就把我燒掉。

骨灰不用留。

陳律師的手停在最後一頁。

“這裏需要填寫緊急聯繫人。”

我想了很久,還是寫下了媽媽的號碼。

寫完後,我又用力塗掉。

“不能找她。”

“她已經不是我媽媽了。”

走出公證處時,外面下起了雨。

我坐在臺階上,不知道接下來該去哪裏。

本子最後一頁只有一行字。

“去一個不會被沈家找到的地方。”

我盯着那句話看了很久。

然後撕下全家福,把它塞進了公證處門口的垃圾桶。

沒走出幾步,我又折返回來。

我蹲在雨裏,把照片撿起來,小心擦乾淨。

我已經記不起照片裏的人。

可看着他們,我還是覺得很難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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