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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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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戀第四年,身爲音樂製作人的男友。

當着全工作室的面,拔掉了我的麥克風電源。

轉頭,他卻把那首我熬了半個月寫出的主打歌。

署上了新晉甜妹沈沁的名字。

沈沁站在他身邊,嬌滴滴地扯着他的衣角:

“硯舟哥,這可是姐姐的心血,我拿去唱真的合適嗎?”

他反手握住沈沁的手,語氣是連我都許久未曾聽過的溫柔:

“唱歌需要老天爺賞飯喫。這首歌只有給你唱,才能發揮出它最大的價值。”

說罷,他透過玻璃,瞥了我一眼:

“你不如認清現實,以後就在幕後給她錄和音吧。”

結束錄音後,我沒有像往常那樣紅着眼眶去求他。

我抱起角落裏那把陪了我七年的吉他。

去了大學城附近最破的一條地下通道。

我閉上眼睛,唱了那首本該是我的主打歌。

一曲終了,發現通道里不知道甚麼時候站滿了人。

有人在鼓掌,有人往琴盒裏放錢。

一個揹着吉他的男孩對我說:

“姐姐,你唱得真好,比那個甜妹的原版有感情多了。”

我愣在原地。

看着琴盒裏那些零碎的紙幣,突然釋懷地笑了。

此刻我才明白,不是我的嗓子廢了,是他從來就沒想讓我開口。

而我拼命想唱好每一個高音,不過是爲了讓他多看我一眼。

現在,我不想再爲他唱一個字了。

......

相戀四年,我學會了把自尊碾碎了嚥下去。

沈沁的專輯錄了三天,我在錄音棚隔壁的調音間待了三天。

不是製作,是遞水、調設備。

曾經屬於我的工位被貼上了她的名字貼。

工作室的人看我的眼神從同情變成了習以爲常,好像我生來就是幹這個的。

那天下午錄最後一首和音。

我唱了三遍,每一遍都被打斷。

“收着點,”

調音臺後面的陳硯舟摘下耳機。

“這是給沈沁的陪襯,別喧賓奪主。”

他聽了兩秒,點了點頭,繼續拉推子。

沈沁坐在他旁邊的椅子上,穿着我上週在商場櫥窗前看了很久沒捨得買的衛衣。

她歪着頭看我,忽然笑了:

“硯舟哥,我覺得姐姐好厲害哦,那種委屈巴巴的聲音好有質感。”

陳硯舟沒接話,手指在鍵盤上敲了幾個和絃。

我攥緊手裏的話筒,指節發白。

晚上,沈沁說要喫城南那家只開夜市的烤紅薯。

外面下着雨,陳硯舟看了眼窗外,轉過來對我說:

“你去買吧,她明天還有通告。”

我張了張嘴想說點甚麼。

今天我的嗓子一直不太對勁,斷斷續續地咳了一整天。

但話到嘴邊又咽回去了。

說甚麼呢?說我嗓子疼?

在他眼裏,我的聲音早就不值錢了。

我去買了。

冒雨來回四十分鐘,把滾燙的烤紅薯遞到沈沁手裏的時候。

她和陳硯舟正在聊一首新歌的編曲。

“硯舟哥,這首歌我真的好喜歡,可惜不是給我寫的。”

陳硯舟看了我一眼。

那一眼很短,短到我差點以爲是我的錯覺。

他說:“以後會有的。”

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。

我們在一起的四年裏,我寫了三十七首歌。

他選了最好的八首,說要好好做,最後全部給了別人。

他說我的咬字太硬,說我唱歌的時候眼睛裏沒有討好聽衆的東西。

我曾經以爲他說的是對的。

所以拼命練,拼命改,拼命把自己變成一個不是自己的人。

但在地下通道里,那些陌生人給我的掌聲告訴我,我唱歌不是沒有人聽。

他說這週五要約我談談新專輯的事。

不是給我做專輯。

是讓我參與制作沈沁的第二張專輯。

可我發現自己站在錄音棚門口,還是推開了那扇門。

不是捨不得他。

是捨不得那個曾經爲了寫出一首好歌可以三天不合眼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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