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嘉意穿書了,穿到了1980年,一睜眼就遇到原主的丈夫正在逼她離婚。
這樣的狗男人還留着幹甚麼?
於是她當即同意,並且在手續辦完之後一封舉報信斷了渣男的青雲路。
江嘉意帶着便宜兒子去海島散心,一下火車就遇到了難得一見的帥哥。
看得自認見多識廣的她也忍不住嘖了一聲,覺得養眼得很。
帥哥是島上的軍官,高大英挺卻無心婚姻。收養了戰友的兒子,甘願做一名未婚爸爸。
一個離異有娃;
一個未婚當爹;
看着看着兩個人就看對了眼......
PS:非女強文,男chu女非。
當初原主和陳松林鬧了那麼久,省城可以說是非常熟悉了。
按照原主的記憶,江嘉意確實先去了一趟新華書店,在裏面買了一本和法律有關的書。
除此之外,她還買了幾本最新出版的雜誌還有報刊的合訂本。
就算是再有記憶,原主之後又活了好幾十年,對於八十年代發生的事也記得不多了。
江嘉意覺得自己還是得各方面多瞭解些才靠譜。
從新華書店出來,她去了距離書店不遠的一家國營委託店。
這個委託店在原主的記憶中是省城最大的委託店,裏面賣的都是一些顧客寄存代售的二手商品。
因爲大,貨品比較齊全,會有一些別的地方所沒有的高檔貨。
而她此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要買一架二手照相機,想來想去大概只能在這兒碰碰運氣。
江嘉意的運氣着實不錯,一去還真的遇到了一臺。
那是一臺前蘇聯出產的費得5相機,看上去有八成新,除了皮質外殼有點磨損,機器本身沒有一點問題。
江嘉意花了一百二十塊錢把它買了下來,又花了三塊五買了兩卷膠捲。
這筆錢在這個年代可以算得上是大數目了,但江嘉意覺得花得很值!
而且其實她真的還挺有錢的。
這些年爸媽還有哥哥給原主寄了不少錢,而她日子卻過得非常節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