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念八歲被帶回沈家認親,認識了個救她一命的大哥哥,傅三爺。
十幾年後,傅三爺與人結婚,新娘子卻在婚禮現場被燒成了植物人。
沈念被人誣陷放火,親生母親逼她頂替妹妹認罪。
六年牢獄,沈念被折磨得大變樣,爲了出來,她甚至同意了活體實驗,變成了一個怪物。
出獄後,沈念看開了,口口聲聲說:火是我放的,我這種人就該罪該萬死,死後下地獄不得超生。
她承認了罪行,他卻爲此發了瘋。
他要她臣服,到頭來卻搭上了自己的心。
滿身傷痕的沈念被幾隻大手按在地上。
男人如神邸般站在她面前,一身西裝皮革,望着她的時候只剩下陰霾和冷漠:“沈念,魏時煙是我的女人,你竟然敢在我們的婚禮上縱火傷她。嗯?”
沈念如同喪家之犬般,被人狠狠踩在地上,“不是我…我沒有,火是沈思彤放的。”
“求求你…相信我!”
“還敢狡辯?沈念,所有證據都指向你,你要我怎麼相信?”
“從今往後,給我好好待在牢裏,靜思己過!”
......
六年後,女子監獄。
監獄管理員拿着警棍敲了敲牢門,輕蔑的看了眼沈念道:“沈念,恭喜你,你可以出獄了!”
凌晨四點,沈念被帶出了監獄大門。
她看着空曠漆黑的大道,眼裏毫無欣喜,只有一抹沉寂的灰色。
涼風吹起她空蕩蕩的衣衫,露出深凹的鎖骨,面色蒼白如雪,整個人瘦弱得幾乎脫形。
尤其在夜晚看着就像個輕飄飄的鬼。
爲了給養母換錢看病,她答應了親生母親的要求,默認了她編造的一系列假證據,替沈思彤頂了罪,坐了六年三個月十四天的牢!
雖然她纔是沈家的親生女兒,可沈家卻沒有一個人喜歡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