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,我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。
我走一步,身後有個姑娘就跟一步。
她身材嬌小,穿黃背心,白色的牛仔熱褲,破舊的人字拖,臉蛋兒都被曬黑了,但她就是不離開我。
她說,明明,你在幾塊木板搭起的牀上睡覺,我就陪你睡覺,你在外面搬貨,我就給你打包裝,你要是沒錢買菸了,我就去收集易拉罐給你換,就算你睡天橋,我也給你驅蚊子,總之只要你還需要我,我就不會離開你……
她叫孟欣,我叫王明。
我們來自同一個地方,到這座沿海城市奔命。
私奔。
一年半了。
不僅一無所獲,而且身無分文。
千禧年,這個時代充滿了希望,而我和她,卻充滿絕望,甚至想一了百了。
特別是我,因爲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甚麼地方,甚至不知道自己來自何方,更加不知道,自己能給孟欣帶來甚麼。
出來的時候,我被那個只會揮拳的父親吊打了一頓。
就是那種把人吊在房樑上,用沾了水的鞭子打。
大概從記事起,我就一直被打,做飯做晚了被打,上小學交不起學費被打,六歲搬不動潲水去喂牛把潲水灑了,還是被打……
當時我就在想,自己到底是不是親生的。
……
孟欣的話其實令我將信將疑,這也是我首次質疑孟欣的話。
媽媽。
家。
對我來講都太遙遠了。
我能想到的媽媽,是那個只會與揮拳的父親一起打我的女人,是那個每當我多喫一口飯,就會給我喝“白眼珠子湯”的女人!
我能想到的家,是那個讓我喘不上氣來的地獄!
我的身上,心裏,都是從那個家裏帶出來的傷痕!
在家裏,我皮開肉綻過,骨頭斷過,眼睛差點瞎過,耳朵險些聾過!
迄今爲止,我的後槽牙仍然缺失兩顆!
都是拜“家”所賜!
可當我見到那個苦苦找尋我十七年的親生母親,身上與心裏的一切傷痕與痛苦,彷彿都被融化進了濃濃的骨肉親情裏。
在孟欣對我說我親媽去找我的第二天,我就在這座沿海城市見到了我的媽媽!
我是那麼的小心翼翼。
孟欣也一樣。
因爲我們都怕中了“地獄”的圈套。
……
據我親媽說,我的生日是農曆九月二十二日。
再過兩個月,我就滿二十歲了。
這個年齡的我聽到孟欣懷孕的消息,其實並沒有多少驚訝的感覺。
因爲那時的我還不明白“爲人父”這三個字意味着甚麼,也沒有甚麼法律意識。
而且山村長大的我,見過太多太多十八九歲就已經當上爸爸的同齡人,甚至認爲,那根本就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。
可即便那樣,我的心裏多少還是有些緊張。
因爲我不知道孟欣把孩子生下來以後,我該如何撫養孩子。
是帶着孩子繼續和孟欣一起在沿海討生活?
還是常駐秦省?
說白了,我和孟欣怎樣都可以,但我知道,一旦我們的孩子生下來,我們就不能由着性子來了。
我陷入了沉默。
再度聯想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。
換句話說,哪怕我遭受過很多磨難,可二十歲的我依舊天真,雖然這種天真與兒時的天真有着天壤之別,但有了親生父母和沒有親生父母,真的是不一樣的感覺。
在遇到困難的時候,你會情不自禁地想到他們。
現在孟欣可能有孕,對我來講就是一個相對艱難的抉擇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