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考上大學,44歲的她第一次勾了“能加班”。
三個月,她把倉庫損耗幹到全公司最低。轉正前三天,系統冒出三筆“她的”失誤,老闆甩來500塊:“自己走,體面點。”
前三個女人都是這麼走的。她們簽了,哭了,走了。
她沒簽。鐵皮櫃最裏層,上任用圓珠筆留了一行字。她那本手寫臺賬,記着三個月來每一次系統“出錯”的夜晚。
明天仲裁庭,公司高舉“電子數據不可抵賴”。她翻開賬本,只想問一句——你們的系統,還撒過多少謊?
44歲,女兒上大學,我終於可以加班,終於可以賣命了
試用期,我將倉庫損耗從19降到12,
轉正前,卻等來3筆“工作失誤”和500元的遣散費
想讓我如前任一般安靜離開——
不,我會帶着賬本走上仲裁庭……
......
昨天晚上,收到閨女發來的微信:“媽,大學宿舍條件不錯。”
我盯着這句話看了很久,眼有些發酸。
簡歷模板停在“是否能加班”那一欄。
光標在“否”上閃了半分鐘,最終在“是”的方框裏點了一下。
旁邊還躺着三封拒信,壓在閨女的錄取通知書底下。
一張是錢,一張是命。今天,我把命勾上了。
我今年四十四歲。
這十多年來,我做過收銀員、理貨員、倉管員,但所有的工作都有一個特點,全是不加班的活,早八晚四點半。
每次面試,HR翻到最後都問同一句話:“能接受加班嗎?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