姐姐因病去世後,我作爲她唯一的直系親屬,
去銀行取出她在賬戶中存入的錢。
我拿着存摺和身份證走進銀行,
卻被櫃員直接退了回來。
“十分抱歉,需要賬戶持有者本人到場才能取錢。”
我當場愣在原地。
“我姐姐已經去世了,她怎麼來銀行取錢?”
我拿出準備好的死亡證明和戶口本,
櫃員掃了一眼後不耐煩道:
“你怎麼證明你是你姐的弟弟?必須要本人自願當場辦理。”
我一次次耐心詢問,可得到的答覆始終是按銀行規定來,讓本人親自過來辦理。
多次碰壁後,我陷入絕望。
既然必須本人到場,我只好帶着姐姐本人走進銀行。
......
“要確定戶主本人的真實意願,請儘快提供。”
……
我強忍下內心的憤怒,
“你又怎麼證明我說的不是真的?”
櫃員掀起眼皮看了眼電腦,
“系統上顯示了客戶信息,我們系統不會出錯。”
“您要是提供不了相應證明,就別耽誤後面的人辦事。”
她說着準備叫下一個號,我趕忙阻止。
我好不容易請到的假,大清早排了兩個小時長隊,
連飯都沒喫,早就餓的前胸貼後背只想把事一口氣辦完,
不能這樣稀裏糊塗走了。
我看了眼她的銘牌,深吸了一口氣道:
“劉桂芬領導,我是按銀行要求準備的材料,我姐還等着這筆錢辦葬禮,請求你通融一下。”
劉桂芬從鼻子裏哼了一聲,
“我看你一個鄉下人不容易,已經夠通融了。”
她拿過那張證明拍在玻璃窗上,
“你涉嫌僞造死亡證明,按照我們銀行的規定,是要罰款五萬的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