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當年說:我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。
現在他卻跪在我面前給我按腳。
我花了十年,把他從“買不起”變成了“點得起”。
當年沒舔到的校草。
現在點到了。
·······
我叫蘇可卿,今年二十八歲,在北京混室內設計。
說出來你可能不信,我現在月入五萬,有自己的工作室,能在國貿請客戶喫人均兩千的日料面不改色。
但十八歲的時候,我是個舔狗。
舔到那種程度呢?我舉個例子你就懂了。
高中三年,每天早上六點,我會騎着破自行車繞路兩公里,去學校後門那家早餐鋪子,買一份熱乎的豆漿,兩根剛出鍋的油條,用塑料袋包好,塞進校服裏捂着。
然後趕在早自習之前,把那袋早餐偷偷放進靳嘉韓的課桌裏。
冬天的時候,那袋早餐捂在我懷裏,熱氣燙得皮膚髮紅。
我縮在座位上假裝背單詞,眼睛卻偷偷瞄着他的座位。
他來了。
……
靳嘉韓是那種,你見到他就知道甚麼叫“校草”的人。
一米八六的個子,寬肩窄腰長腿,穿甚麼都好看。
籃球隊隊長,每次打球,場邊圍的女生能繞操場三圈。
他笑起來的時候,眼睛會彎成好看的弧度,露出一口白牙。
全校女生都在討論他,而我是其中最不要臉的那個。
我替他抄筆記。
他上課睡覺,我把筆記工工整整抄兩份,趁他沒醒塞進他書包裏。
我替他打掃衛生。
輪到他值日那天,我早早到教室把地拖得能照出人影。
我替他買水。
每次他打完球,我都抱着一瓶礦泉水在場邊等着。
但那瓶水,他從來沒接過。
有一次他渴了,從路雨安手裏接過冰紅茶,仰頭喝了一大口。
路雨安笑得像中了一百萬。
我抱着那瓶礦泉水站在原地,手僵在半空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