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的那天,醫院走廊的白熾燈亮得刺眼。
護士給家裏打了三個電話,沒人接。
第四個終於通了,是我媽的聲音。
她說:“昭昭死了?哎,那耀耀以後的生活費找誰要啊......“
護士愣在原地,手機差點掉在地上。
我在病牀上聽到這句話的時候,眼睛已經閉不上了。
不是因爲不甘,是因爲太可笑。
十二年。
從十六歲輟學進廠,到二十八歲過勞死在出租屋,我把青春、積蓄、健康,全部喂進了這個家。
弟弟上大學的學費,是我在流水線上日夜輪班攢的。
弟弟買房的首付,是我把自己唯一的存摺掏空湊的。
弟弟結婚的彩禮,是我賣X換來的。
而我,連他的婚禮都沒被邀請。
“你去了,林舒面子上不好看。“我媽說。
我死的時候,身上只剩三十七塊錢,和一張過期的工廠飯卡。
……
我媽的臉漲得通紅。
“你......你跟誰學的這副德性?翅膀硬了是吧?“
她站起來,手指戳到我臉上:“你喫我的、喝我的長大,現在讓你拿點錢出來,你跟我擺臉色?“
“喫你的?喝你的?“
我忍不住笑了一聲。
“媽,你算過沒有?從我十六歲進廠到現在,六年,我一共往家裏打了多少錢?“
我媽一愣。
我沒等她回答,直接說:“我算過。每個月工資三千到四千,我自己只留五百生活費,剩下的全打回家。六年,一共打了二十四萬七千塊。“
“加上逢年過節的紅包、弟弟的補習費、你和我爸的醫保——“
“二十六萬八千四百塊。“
“一分不差。“
我媽張了張嘴,顯然沒想到我記得這麼清楚。
“這些錢,夠你養我到十六歲的費用的三倍了。“我看着她,“所以,別再說甚麼”喫你的喝你的”。我早就還清了,還倒貼了十幾萬。“
我媽臉上的表情變了好幾變,最後變成了一種我熟悉的神態——委屈。
“你這是甚麼話?我是你媽!我養你是要你還的嗎?你弟弟是你親弟弟,一家人幫襯一下怎麼了?“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