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自己的命賣了五萬塊,連夜打給了爸爸的賬戶。
當警察找到我時,內臟已經被野狗掏空。
可我爸卻捏着那張沾血的銀行卡,在滿漢全席的餐桌前猛地站了起來,
“我女兒呢?她不是最心疼我嗎?怎麼還不回來伺候我喫飯!”
他不知道,那筆錢,是我賣身換來的。
他更不知道,他假裝癱瘓逼我愧疚的那天,我就沒想過要活着回來。
親戚朋友都說,我們家所有的福都讓我享完了
我喫肉的時候,爸媽只能啃幹饅頭。
我穿着棉服烤火,爸媽只縮在角落裏搓凍裂的手指。
每當我想把這福氣分他們一點,他們就唉聲嘆氣地抱怨。
“生了你之後,我們哪還配享受這些。”
“你喫好穿暖,將來考個好大學孝順我們就行了。”
那時我就明白了。
爸媽都是因爲我才過得苦的。
所以當爸爸摔斷雙腿,爲了給我省錢堅決不肯治時。
我的愧疚達到了頂峯,懂事地把自己賣給了人販子。
爸爸收到那5萬塊賣身錢後,也收到了一具屍體。
他突然從擺着滿漢全席的桌邊跳了起來。
原來他雙腿殘疾是假的。
他們爲我喫的苦,也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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