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觀月從小孤僻內斂,離經叛道,就連親生父母都曾說:“你這樣,誰會愛你。”
然而二十四歲那年,因爲一場陰差陽錯,她卻和港城太子爺遊宴津領了證。
傳聞裏,這位太子爺年紀輕輕卻位高權重、寡淡清冷。
許觀月以爲,他和她的這樁婚姻,不過是各取所需。
他們太不般配,方方面面天差地別。
因此,許觀月細數着等二人離婚的日子。
直到一場雪夜,她發燒到39度,遊宴津點着長明燈守了她一整晚:“月亮,醒過來好不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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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她拿着離婚證主動提離婚,男人黑眸盯緊她,一言不發地將離婚證撕碎。
他將她攏入懷裏,慢條斯理:“你猜今晚我是拉着你跳下去,還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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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戀許觀月的第七年,遊宴津用一紙婚姻關住她。
說他卑劣也好,極端也好,他只要她。
許觀月捏着手機,有些沉默。
宋昀芝哄她:“你妹妹不容易,許家的項目她焦頭爛額呢,你不管家裏的事,但也得抽時間和宴津提一提,幫幫她。”
她口中的妹妹,是許觀月的養妹許夢瑤。
挺狗血的,十八年前,許觀月走失,許家就養了許夢瑤。
再後來,許觀月和親生父母認親。
許家對她其實沒甚麼不好,血緣是很重要的,宋昀芝給她買了房,也費心她的事業婚姻。
只是,許夢瑤養在身邊多年,論親密和看重,遠甚於她。
許觀月沒有多難過,反而很放鬆。
她始終對人與人之間過度的親密略有排斥。
無論是親情,還是其他。
只是,她很清楚,她和遊宴津的婚姻不是基於愛,只是各取所需。
而宋家的請求,是超出這份需求之外的。
只是——
許觀月垂下眸,低聲道:“家裏的生意還是要自己立得住,明天我回趟家,看看甚麼情況。”
宋昀芝只當她答應了,眉開眼笑地應下:“行,那你帶宴津一起過來,你妹妹從小就出色,只要宴津答應,她一定能做得很好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