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非法拘禁侵犯後,我愛上了救我出去的警察。婚後,他卻嫌棄我過去的經歷,出軌我收養的女孩。得知真相後,我選擇拿回屬於自己的一切。
1
結婚七週年紀念 日那天,顧澤遞給我一份離婚協議書。
「抱歉沁檸,我還是接受不了。」
「你太髒了。」
我看着他臉上不再掩飾的嫌惡,死死忍住眼淚。
八年前,我被人非法拘禁、侵犯。
原本這件事,我應該將它深埋,重新開始。
可偏偏,當時接警的民警,是顧澤。
......
牛排還沒動一刀,顧澤的離婚協議書已經推到了我面前。
「簽了吧。」
「沁檸,我裝不下去了。」
顧澤聲音溫和。
可那份有些厚度的離婚協議書,硌得我指尖發麻。
「顧澤。」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抖,「被非法拘禁不是我的錯,被侵犯也不是我的錯。」
……
2
從民政局出來時,陽光刺得我眼睛生疼。
顧澤將冷靜期通知單仔細收好。
「30天后,希望你準時到。」 他沒看我,「你的東西我讓助理收拾好,直接送到你的新公寓。」
我死死攥着手裏那張薄薄的紙:
「顧澤,我們——」
「沁檸。」 他打斷我,語氣近 乎溫柔,「別拖了,我們都該往前走了。」
這時他手機響了。
鈴聲是首活潑的流行歌,完全不是他的風格。
顧澤接起來,眉眼瞬間柔和下來:「嗯?胃痛了?別急......我馬上過來。」
他掛了電話,朝我抱歉地笑笑:「是雪兒,她住不慣學校,又不舒服了。」
岑雪兒。
那件事以後,我們收養的女孩。
跟我們一起生活八年,倒好像更依賴顧澤。
「抱歉,不能送你回去了。」 顧澤已經朝停車場走去,「對了,雪兒以後你就不用操心了。」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