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4年的軍區大院,人人都知道,我,團長夫人江明珠,是最辛苦的軍嫂。
操勞半生,一針一線賣鞋貼補家用,終於在40歲那年把兒子供上大學。
學子宴上,我笑着給來賓切蛋糕,卻不知不覺暈倒。
再睜眼,我看到兒子倒在血泊中,而我,竟手握鋼刀,直挺挺插進了丈夫沈硯舟的胸膛!
證據確鑿,我被抓進勞改所,判了無期。
我精神崩潰,一遍遍跟組織申訴,我視家人如命,怎麼可能“親手”S了我最愛的家人?
然而沒人信。
由於拒不認錯,我被加倍勞改。
雨天,我要揹着一百斤的沙袋跑一整天;晴天,我要被倒吊在單槓上暴曬,即使暈厥,也要被冷水潑醒繼續。
到了晚上,勞改犯們扯着我頭髮,獰笑着將我的頭往牆上砸,罵我“S人犯去死”。
可我不能死!
我必須活下去,只有活着,才能等到真正的兇手歸案,才能等到自己沉冤昭雪,才能,爲慘死的家人報仇。
終於,在第四個年頭,我被無罪釋放。
出獄那天,陽光刺眼。
我卻只覺寒冷,抱着全家福無聲痛哭,家人都死了,我活着還有甚麼意義?
……
省城政治部接待了我,很快辦理好全部手續。
“江同志,您丈夫的軍籍已註銷,一個月後會有新團長去接替他的位置,您兒子是國防大學畢業,本來過完年就能提拔爲司令參謀,可現在......您節哀。”
道過謝後,我轉身要走,辦事員叫住我,塞給我一張證明。
“沈團長這一生功勳卓越,組織在省城特批了一處房子給其家屬,等一個月後審批完畢,您就能搬進來了。”
我愣住。
沒想到,我不僅能領沈硯舟和沈修白的撫卹金,後半生還直接有了住處。
天空陰沉沉的,風雪欲來。
我在勞改所被打的舊傷隱隱作痛,但我相信,陰天過後,會日日晴朗。
到家時,已是天黑。
沒想到沈硯舟沒出軍務,坐在客廳等我。
“你去哪了?聽見微說,你從昨晚就沒回過家?”
說話時,他眼中滿是擔憂和緊張。
我扯脣,“出去散心。”
沈硯舟沒多問,突然瞥見我手中的文件,伸手就要拿,卻被我手疾眼快躲過了。
沈硯舟眉頭微蹙:“跟我也有祕密了?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