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天生涼薄,性格外耗。
養父母說弟弟是帶把的,是全家唯一的指望。
我沒忍住把他雀雀剪了,把它掛在我的腰上耀武揚威,因爲我也想當全家的指望。
養父母氣得要把我賣給老光棍換彩禮,我不是很想嫁。
便在結婚那日,給全村的井水下老鼠藥。
全村七十六口人當晚進了醫院。
被警察帶走那日,我親生父母用盡各種手段,替我洗清了罪名。
我以爲他們愛我,誰知他們已經有了千嬌萬寵的女兒。
我不是很難過,是他們沒眼光。
不久這個女兒卻被家暴致死,爸媽捨不得江家富貴,又把我嫁了過去。
從此我過上了,巴掌沾碘伏,邊扇邊消毒的好日子。
……
親生父母來警局接我時,我很意外。
畢竟在五歲那年,我已經決定不要他們了。
我身上還穿着婚服,默默地聽着爸媽和律師跟他們據理力爭。
……
到了醫院,我面無表情地說:“你在騙人,我沒有錯。”
我這人從來沒有做錯過事。
爸媽被我的態度氣得喘不過氣。
夏可染哭喪着臉:“沒事,不怪姐姐的,都是我的錯,是我分走了你們的愛,她怨我情理之中。”
小的時候,爸媽嫌我不是男孩,可惜他們又不能生了。
我很煩,想換個父母。
於是,我選擇離家出走,隨便跟人販子走了。
後來他們忍不住收養了夏可染,對她可謂是千嬌萬寵。
要甚麼就給甚麼。
所以,夏可染以爲我在嫉妒她。
媽媽心疼地抱住她:“不怪你,都是我們不好。”
爸媽隱隱有些後悔接我回家。
畢竟我做的那些事,他們全都知道。
因爲養母說弟弟是帶把的,是全家人的指望。
我就把弟弟的雀雀剪了,綁在腰上跟人耀武揚威,炫耀自己也有雀雀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