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雙潔+久別重逢+追妻火葬場】
她暗戀了他四年。
直到二十二歲那年夏天,司夜梟帶她初嘗禁果。
她暗暗欣喜一整晚。
可卻聽到他說:“我去......我就睡她一晚上,她爸爸就要來見我。”
她以爲是單向暗戀到雙向奔赴的美好,沒想到她只是富二代的玩物。
她決定不再喜歡他了,可他還是不放過她。
她用三年的時間才過上正常人生活,他的出現又把她的生活打入地獄。
她拼盡全力只爲活着,可依然被他逼得走投無路,她不再反抗,對着從小喜歡她的男人說:“我嫁給你吧,你幫我還債。”
她訂婚那天,他卻瘋了。
範總看着沈思之的神情:“不只是冒犯而已吧,你面對他們爲甚麼這麼卑微?”
沈思之沉默了。
確實不只是得罪他們而已。
範總看出沈思之不想說,嘆口氣:“你不願意說自有你的道理,但司總不放過你,那酒店也恐怕不敢留下你。”
沈思之臉瞬間煞白,拉住範總的手臂:“範總,我很喜歡這份工作,我們共事兩年了,你保下我,就當我欠你一份人情,你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一定會回報。”
範總無奈的撥開她的手:“求我也沒用,不是我不幫你,司空集團給酒店帶來的利益,可比辭退你的賠償多得多。”
沈思之的手無力垂落,整個人癱在地上。
腦海裏瘋狂盤算出路,可越想越絕望。
沈思之想起剛出獄時喫不飽睡在地下室的場景,每天晚上都要防着有人突然破開廉租房的隔板。
她像這個城市的寄生蟲,只能生活在陰暗潮溼的地方。
找工作時,別人一旦聽說她的有案底就直接拒絕,知道她進監獄的理由更是毫不掩飾對她露出鄙夷的目光。
甚至還覺得她髒,合租的室友從不用她的東西,更不會跟她一起喫飯,如果她不小心碰到,室友會立馬扔掉,還大聲嚷嚷:“婊子,你再碰一下我東西我讓你死。”
有一次不小心碰到她毛巾,室友把男朋友叫來揍她一頓。
她抱着頭躺在地上任由一個拳頭一個拳頭砸下來,沒一會口腔裏嚐到了血腥味。
對方還不過癮,抓住她的頭髮拽進房間,粗暴地撕碎她的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