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8年,冬。
滬市,程家小洋樓。
“死了沒?沒死就趕緊給我起來!裝甚麼!”
一道尖酸刻薄的女聲像鋼針一樣扎進耳朵,伴隨而來的是後腦勺一陣撕裂般的劇痛。
程嬌費力地睜開眼,視線從模糊到清晰,映入眼簾的是一雙嶄新的紅色塑料涼鞋和手上黏膩的血跡。
血......是她的?
“趙婷婷,你給我閉嘴!你姐都這樣了,你就少說兩句!”繼母趙馨媚的聲音響起,語氣裏卻聽不出一絲真正的責怪。
趙婷婷?趙馨媚?
程嬌的腦袋“嗡”的一聲,不屬於她的記憶如潮水般湧來。
她不是在通宵改完設計稿後,猝死在電腦前了嗎?怎麼會......
老天爺,她竟然穿書了!
穿進了她最後還在改封面的小說《六零旺夫小xx》裏,成了書中那個與她同名同姓,卻懦弱了一輩子,最後被家人活活逼死的“包子”女主,程嬌!
“媽,我哪說錯了?她自己想不開撞柱子,關我們甚麼事?”繼妹趙婷婷的聲音裏滿是幸災樂禍,“她的工作讓給子鶴,那是爸的決定;嫁給顧遠輝,那也是她自己當初死活要定下的婚約。現在顧家倒了,她不想嫁了就尋死覓活,這不是耍無賴嗎?”
是的,原主死了。
就在幾分鐘前,這個年僅二十歲的姑娘,在這個冰冷的客廳裏,用盡最後一絲力氣,將自己的頭撞向了堅硬的紅木立柱。
……
程嬌那句“我有一個條件”,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面的石子,瞬間又吸引了全家人的目光。
周春和臉上的喜色一僵,不耐煩地皺起了眉頭:“嬌嬌,這都甚麼時候了,你還耍甚麼大小姐脾氣?”
繼妹趙婷婷更是直接翻了個白眼,抱起胳膊陰陽怪氣地說:“我就知道她沒那麼安分,爸,媽,你們可別被她騙了!怕不是想要錢!”
只有繼母趙馨媚,依舊扮演着溫柔賢惠的模樣,柔聲勸道:“婷婷,怎麼跟你姐姐說話呢?嬌嬌心裏難受,提條件也是應該的。”
她說着,轉向程嬌,聲音放得更軟了:“好孩子,你有甚麼要求就跟媽說,只要我們能辦到的,一定都滿足你。”
程嬌心裏冷笑,看吧,這一個唱紅臉,一個唱白臉的戲碼又來了。
她沒有理會那兩隻上躥下跳的蚱蜢,目光始終鎖定在趙馨媚身上。
“我的條件很簡單。”程嬌的聲音不大,卻字字清晰,“我不要錢,也不要票。”
不要錢?
這話一出,周春和三人都愣住了。這程嬌是真“包子”啊!現在這麼大的事,她居然甚麼都不要?
看準他們疑惑之際,程嬌緩緩開口,語氣裏帶着恰到好處的哀傷和倔強:“我甚麼都不要,我只要我媽留下的那個金手鐲。”
金手鐲?
趙馨媚在腦子裏過了一遍,很快就想了起來。
程玉琴犧牲後,市政府爲了表彰她的英雄事蹟,除了頒發榮譽證書,還特意獎勵了一個刻着“救火英雄”字樣的純金手鐲。這鐲子當初是趙馨媚親自去領回來的,後來見程嬌整日以淚洗面,她便“好心”提議,由她來“代爲保管”,免得她睹物思人。
說白了,就是被她給昧下了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