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了。朋友說我是作精。嗯?好吧,實錘了。我是作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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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姓名。」
「......」
「年齡。」
「......」
此刻,坐在我面前審問我的警察,是我的前男友,項羣。
我們兩個小時前才分手,我提的。
雖然分手是我提出來的,但我也很難過,我給項羣發完分手微信,就把他拉黑了,然後拉着我最好的朋友孫欣去酒吧喝酒。
孫欣對於我突然跟項羣提出分手很不理解。
「當初是你死乞白賴把人追到手的,這怎麼才一年你就要分手?」
我喝了一口「情人的眼淚」,沉浸在自己的悲傷裏無法自拔。
「他身體太好了。」
這是我隨口胡謅的理由,事實上,我和項羣還沒睡過呢,我根本不知道他身體好不好。
孫欣:「......」
她顯然不認同這個理由,說我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