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,丈夫爲了救我,被車撞成重傷,三年後,我卻意外發現那次車禍是他自導自演
我開始悄悄調查。
我從他車禍的那天開始查起,調了當年的交通事故記錄,登記車主名叫曹琛。
沈修遠大學室友,兄弟狗窩羣裏最活躍的那個“曹賊”。
我不信是巧合。
繼續翻資料,我發現事發當天,事故車的行車記錄儀有三段缺失,恰好就是事發前十分鐘,和撞擊的五秒。
我去找交警,他們告訴我,這種記錄儀有“插拔”的痕跡,通常是人爲關掉的。
沒有答案也是答案。
種種跡象如此明顯,我想我不必再追問下去。
那晚回家,沈修遠剛洗完澡,坐在沙發上抽菸。
他身上只圍了一條浴巾,隨手把菸灰彈進我剛收拾乾淨的菸灰缸。
我站在玄關,看着他背影。
他肩膀線條依舊寬闊,腰腹沒變,一點也不像結婚三年的人。
只有我變了。
我連一件像樣的新衣服都沒買過,每個月的卡都被他“替我管理”,我刷得最多的是菜市場和超市。
他沒回頭,說:“怎麼站那兒不說話?有事怎麼不直說,唯唯諾諾的心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