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媽媽離婚後,我一直跟媽媽一起生活,她總是跟我說她有多愛我。可是,她對我的愛似乎不是我想象的樣子。她極其矛盾,她一邊恨着爸爸,一邊要求我跟她一起恨,還要我爸對我對她牽腸掛肚,如果做不到,那就是我笨,我蠢,我太難看了。這樣的日子似乎沒有盡頭。我不禁懷疑,我媽是真的愛我嗎?直到媽媽賣了房子,我才知道她賣的是我的房子。而此時我不敢反抗。而賣房子的原因,是姨媽給她介紹了滿意的對象,她想把我送去給我爸,但不想讓我帶走一分錢。我不願意被裹挾,暗戳戳開始逃離之路。收集自己被虐待的證據,迫使爸爸起訴變更撫養權,讓媽媽把吞掉的屬於我的財產吐出來,甚至還破壞了她有可能揚眉吐氣的婚姻。我討厭她,我卻活成了她,像她一樣自私心機。最終終於成功擺脫我媽,開啓新的人生。
在我的強烈要求下,法庭終於把我判給了爸爸。
我媽哭得撕心裂肺,不斷問我爲甚麼,明明我跟她相依爲命十年。
我回身抱住她,“真好,我終於擺脫你了,媽。”
爸爸決定起訴媽媽,要求法院變更我的撫養權。
“林向陽,你已經十四歲了,請問你願意跟誰在一起生活?”審判長問我。
“他當然願意跟我一起生活,我們母子相依爲命近十年!”被告席上的媽媽憤怒不已。
“請被告不要發言!”審判長不滿的瞥了她一眼,繼續問道,“林向陽,你願意跟誰一起生活?”
“我,”我看了一眼被告席上自信滿滿的媽媽,她只是恨恨地盯着爸爸,看都沒有看我一眼,“我願意跟爸爸一起生活。”我輕輕地說道。
“你看,我就說嘛,林政,你別做夢了,向陽怎麼可能願意跟你,你對不起我們母子!”媽媽得意洋洋。
爸爸卻笑了,“袁曉,你要不要再聽一遍向陽說了甚麼?”
“我說”,我看着媽媽的眼睛,一字一頓,“我,林向陽,願意跟着我、爸、爸、一起生活!”
被告席上的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彷彿被雷劈了一樣,喃喃不可置信,“你說甚麼?”
“我說,我願意跟着我爸爸一起生活。”
“我就知道!”她迅速地衝上來打了我一耳光,“你這養不熟的白眼狼!從骨子裏,從根上,就是你們老林家的樣子!”
我扶着臉頰笑了,我知道,我的心願達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