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生日那天,黎姿對小叔叔的心思被公之於衆。
他用絕對嚴肅的語氣警告:“我是你叔叔,放下那些不該有的心思,我權當你年紀小不懂事。”
後來她死心離開,他卻追她到鹿城:“我們還能不能……”
黎姿只是平和的看着他:“不能了。”
得知池漾時隔兩年要回國的消息,黎姿是歡喜的。
她抱着一絲幻想,只要大家都當做兩年前甚麼事都沒發生,就可以和從前一樣。
她以爲,時間可以覆蓋一切……
但當她看見池漾身後跟着的嬌豔女人時,心頭還是忍不住一陣刺痛。
黎姿有一個不能宣之於口的祕密——喜歡池漾。
池漾是她的小叔叔,但在法律意義上,還差最後那麼一步。
她的母親在和池漾的大哥去辦理結婚手續的時候,突發意外,車禍身亡。
那時年僅九歲的她,成了沒人要的孤兒。
墓碑前,她哭得稀里嘩啦,潔白的公主裙沾了青草和泥巴。
十七歲的池漾染着銀色碎髮,儼然不良少年。
他扔掉指間的煙,朝她伸出手,一臉煩躁:“吵死了,再哭把你扔這裏。”
黎姿還記得,那天的陽光打在池漾身上,格外好看。
那雙骨節分明的手,她一牽,就是好多年。
而現在,那雙手,細緻入微的幫着別的女人換鞋。
曾經她以爲,那是隻有自己纔有的特權,自年少時就放蕩不羈的池漾,只會對她一個人好,哪怕他總是擺着臭臉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