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知赤着身體,單手撐着地,看着被隨意丟在自己身邊的離婚申請,眼淚吧嗒吧嗒地掉了下來。
“有甚麼好哭的?這樣的日子不是你自己求來的嗎?”
顧維城冰冷的聲音砸了下來,他站在燈下居高臨下地繫着釦子,宋知回頭竟然有些看不清楚他的樣子。
即使他們剛剛歡好過,他看自己的眼神依舊像是在看一個仇人。
顧維城是年紀輕輕,英俊瀟灑,前途無量,而她只是攀附他才能活着的......家庭婦女。
宋知脣角動了動,還沒等她的聲音出口,顧維城抬腿越過她,大步離開。
她是顧維城結婚七年的妻子。
也是顧維城這輩子最恨的人。
七年前,1975年。
宋家必須送一個女兒下鄉支援建設,當時宋家父母毫不猶豫的決定讓宋知下鄉。
宋知在宋家從來沒有發言權。
家裏的飯她做,衣服她洗,家務她幹。
而她的姐姐宋曉是父母的寶貝,從小嬌生慣養着長大。
她嬌氣得像是一朵明豔的牡丹花。
父母寵愛,還有顧維城這個青梅竹馬守護。
……
她看見那個孩子虛弱無力地向自己求救,看見了人販子眼睛裏的狠厲和算計。
她看見了!
難道她要眼睜睜地視而不見嗎?她要親眼看着那些孩子被拐走,被賣掉嗎!
她做不到。
她覺得自己只是救了人,她救人受傷了,怎麼就成了S人兇手了。
她想不通,也沒人告訴她,她到底做錯了甚麼。
但她卻在承受所有人的怒火和惡意。
宋知抬手擦掉了自己的眼淚,七年前她想,也許他們只是太難過了,時間會沖淡一切的,她對他們好,他們還能感受不到嗎?
事實就是,他們真的感受不到。
宋知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堅持了七年。
宋知是十三歲被帶回宋家的,她一直跟着奶奶在鄉下長大,奶奶去世,宋父和宋母才把宋知接回來。
宋知記得,她剛被接回來的那天,宋曉哭得上氣不接下氣,她說,她再也不是爸爸媽媽唯一的寶貝了。
當時宋母是怎麼說的來着,她一把推開站在她身邊不知所措的宋知,上前抱住了宋曉。
她說,“曉曉,可別哭,你哭得媽媽心都要碎了,你永遠都是媽媽的寶貝,她就是農村長大的野孩子,她可不是寶貝,只有你是。”
那時候宋知只覺得自己好害怕,心也好痛,她無助地看向每年都會去鄉下看她的爸爸,試圖尋找一點安慰。
……
宋知彎腰撿起了那份離婚申請,她輕輕地彈了彈上面的灰,放在桌子上,她拿起筆鄭重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她昨天用自己這七年的積蓄買了一張,七天後南下的火車票。
她離開,婚姻結束,也沒甚麼不好的。
這七年,顧維城根本不讓宋知有好日子過,她的衣服不是七年前的,就是用顧維城不要的舊衣服改的。
縫縫補補,宋知看起來老氣橫秋。
鄰居們不知道宋知見義勇爲的事,他們只知道孃家和婆家都看不上這個唯唯諾諾的女人,丈夫更是不喜。
準確的說,鄰居們都不理解顧維城那樣身份的人,爲甚麼會娶宋知這樣一無是處的女人。
宋知也不敢跟鄰居們說話。
她知道自己是不被歡迎的。
父母不愛,愛人厭惡,沒人會喜歡她。
宋知就一個人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,她不敢表達自己的喜好,甚至顧維城在家的時候,她都不敢發出一點點聲響。
那個年代的男人打女人是沒人管的。
鄰居們會說,這個女人真不懂事,總惹男人生氣。
更何況,顧維城從來沒有打過她,他只是無視她,欺負她的時候,總是要她疼要她哭。
有孃家的,孃家給撐腰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