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幼兒園的時候,我忽然發高燒,當時老師嚇壞了,忙讓我爸媽把我接回去,爸媽給我送到醫院的時候,已經快不行了,怎麼都治不好。
當時一個在醫院路過的道士和我爸媽說我衝撞了甚麼東西,醫院裏是看不好的。
我爸當時嚇得忙掏出一百塊錢讓道士救命,結果道士怎麼都不肯收這錢,說自己道行太淺,擔不起這個因果。
可能是疾病亂投醫,我爸媽見道士不幫忙,就在城裏找了不少所謂的大仙,最後還真找到辦法了,就是沖喜。
沖喜這事情,在那個年代可一點兒也不罕見,就是家裏人身患重病,找個人結婚,用這個“喜事”來“衝”掉不好的運氣,以期達到治療疾病的效果。有時也可以讓子女結婚給生病的父母沖喜。
我家當時還挺有錢的,他是第一批下海做生意的,用買斷工齡的錢開了幾家水果店,賺了不少錢。
所以還是有很多人樂意將女兒嫁到我家來的。
雖然小女孩大我兩歲,但我爸媽還是樂意接受。
我家也大方,直接給了一千塊錢的彩禮,一千塊錢在當時那個萬元戶都算有錢人的時代,真的很多了。
不過當時的我無比的虛弱,意識都沒有了,更不要說和別人結婚。
按照我們那的習俗,結婚的時候,如果新郎臥病不起,就會由姐妹代替新郎完成步驟。
最後是我一個遠房堂姐代替我去拜的堂。
不過這事情也的確有些玄乎,和這個小女孩結婚後,我的高燒忽然就退了,雖然還是很虛弱,但勉強是可以活下去了。
周圍鄰居嘖嘖稱奇了一番,之後也就相安無事了。
就這樣,過去了兩年,我剛上小學那年,我岳父忽然跑上門來和我爸媽說我的童養媳姐姐在出門玩的時候,失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