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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演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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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演戲

  公司新來了位總監,我的直屬上司,她叫林敏,屬於那種妖豔御姐型美女,身材真沒得說,每天穿着黑絲職業裝,渾身散發着成熟女人的魅力。

  不過林敏是個很高冷的女人,對誰都冷冰冰的,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架勢,整得我以爲她不食人間煙火呢,但那天送朋友去酒店住時,撞見她跟一個奔五十的中年老頭從酒店裏出來,讓我當場就傻眼了。

  她看到我臉色非常難看,第二天去公司單獨把我叫到了辦公室,心想她該不會收拾我吧?

  最怕的就是空氣忽然安靜,她盯着我的眼神,讓我怪緊張的,忍不住說:“林總----昨晚----昨晚我只是路過,甚麼都沒看到,你放心吧,我甚麼都不會說的。”

  她露出了一個滿意的微笑,把我都給看呆了,就像是冰山瞬間溶化,明亮的大眼睛裏,帶着一股嬌媚。

  她給我解釋說,昨晚那個小老頭只是她的客戶,在談業務而已讓我別誤會。我表面認真點頭,心裏卻好笑,傻子纔會信呢,又不是三歲小孩。

  “我聽說最近你很缺錢,到處借同事要錢?”她忽然話題一轉。

  我尷尬的點頭,沒想到這事她都知道,我爸心臟一直不好,前陣子住院花光了我所有的積蓄,雖然出院了,可後續還有不少的藥費,讓我頭疼不已。

  然而接下來,她提出了一個要求,讓我假扮她男朋友,她可以給我五萬塊錢的酬勞,並且把兩萬定金拍到桌上。

  這錢確實賺得很輕鬆,只需要在她父母面前演她男朋友就夠了,其它時間,我不需要做甚麼,有錢不賺就是傻子,所以我答應了,可後面我才明白,我被她給利用了!!

  次日下班,林敏就讓我陪她回家見父母,她父親是個商人,看重男人的事業心,所以我扮演的是一個從國外歸來的商業精英,反正她父母對我挺滿意,整個過程下來還算是順利愉快。

  然而事情卻出乎我的意料,那天是週五,下班後林敏特地在公司外面等着我,爲了避免同事看出我們不尋常的關係,讓我上了她的車。

  她直接從旁邊拿過一個紙皮袋遞給我,說這是剩下的三萬塊酬勞,給你。

  我接過一看,驚喜又不解的問:“這---甚麼意思?你不是說等事情徹底辦好了再給我嗎?”

  她嘆了口氣,說事情有點出乎意料,沒想到我爸媽對你那麼滿意,而且我也二十八了,他們早就想抱外孫了,所以想讓我們快點結婚。

  “甚麼?”我驚道:“那---怎麼辦啊?”

  她沉默片刻,轉頭對我說:“我不敢再違抗他們的話了,所以你願意的話,可以陪我再演一段時間嗎?我可以把結婚爭取成訂婚,這樣她們也無話可說,當然,事情進展到這一步,給你的酬勞肯定會翻倍的。”

  “我----”

  她怕我不答應,又接着說:“方浪,你就幫我幫到底吧,而且這也算爲了你自己,你爸身體又不好,你的工資又不高,以後用錢的地方還多着呢,對嗎?”

  這種欺騙讓我有點猶豫,但她說這一切都是她要求的,所以我一點責任都沒有,出了甚麼事她自己負責。

  她話說到這裏,我心動了,因爲我確實需要錢,我爸這心臟病沒辦法根治,後續還會需要很多治療費用,而且我也得爲我的未來考慮,所以我再次答應了。

  之後我又見了她父母兩次,可以看出他們確實迫切的想讓我們結婚,我感覺除了林敏年齡不小之外,似乎還有甚麼原因。

  我和林敏訂婚了,訂婚宴上,賓客們都是她爸生意上的朋友,跟他們接觸也只是簡單的客套幾句而已,唯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位二十五六歲的短髮女人,林敏介紹說她是自己的好閨蜜,叫張琳。

  這個女人一張瓜子臉長得很精緻,看我的眼神彷彿帶着敵意,看不起我似的,都不屑於跟我說話,讓我有些莫名其妙。

  訂婚前,林敏的父母特意買了一套公寓房給她,我們自然要住在一塊,她父母還親自囑咐我儘快給他們要個外孫,然後再辦婚宴。

  所以當晚結束後,我們就回了公寓,讓我納悶的是,那個張琳也跟我們一塊回去,到家她也不搭理我,一直跟林敏聊天,讓我搭話的機會都沒有,怪尷尬的,就起身說去洗個澡。

  洗澡的時候,看着掛在牆上的兩條毛巾,我忽然有點錯覺,我明知道這一切只不過是演戲,卻還開始期待了起來,而且莫名有點興奮,畢竟我也是個正常男人,而她又那麼漂亮性感-----

  當我從浴室出來的時候,發現她們都不在客廳了,房間燈亮着,我以爲張琳走了,就朝臥室走去,正當我要敲門的時候,忽然聽到她們說話的聲音傳出來,我就不好驚擾她們,回客廳繼續看電視了。

  約莫一個小時,她們才從房間裏出來,倆人看着都沒有甚麼異常,但張琳走到我面前,甩了甩那齊耳的短髮,很有個性的說:“方浪,有必要提醒你,你只是跟林敏逢場作戲而已,所以別有甚麼其它想法,明白了嗎?”

  這女人雖然打扮得比較中性,可凹凸有致的身材以及精緻的五官,都算稀有的美女,我點點頭,她這才滿意的跟林敏打了個招呼就走了。

  她的話讓我起疑,回想起回來的路上,張琳一直膩在林敏身邊幸福的樣子,我還以爲是她們的姐妹感情好呢,可現在看來,她倆真是好閨蜜那麼簡單?可我明明看到林敏和一個小老頭去酒店了啊!!

  就這樣,我和林敏以未婚夫妻的名義開始了同.居生活,只是不.同房而已,在家裏其它方面我們相處得挺融洽,也常常在一塊聊天,像是朋友,而在公司她仍舊是那個高高在上的總監,我還是那個小職員,我倆看上去沒有任何交際。

  那天下班回去後,林敏的媽媽來了,她好像來觀察似的,見倆個房間都有人住的痕跡,有點起疑,立馬尋問我們,好在林敏反應快,說那只是客房,平時朋友來住在那裏。

  她媽並不完全相信,因爲她發現我們的衣服都是在各自的房間裏,又再次提醒我們,抓緊要小孩啊,完了還說今晚不走了,就在這住一晚。

  林敏急了,但怕她媽看出來也沒敢多勸,最後無奈的對我說,今晚委屈你了,來我房間睡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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