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短篇小說 > 我把老公送進監獄,只因爲他盯上了我的婚前房 > 第1章

第1章

目錄 下一章

第1章

出差回來,發現我的婚前房被換了鎖,牆上我媽唯一的照片被扔了。

陳志輝光着膀子住在我家,說“嫂子,你媽照片不吉利”。

婆婆拿走房產證,說嫁進陳家東西就是陳家的。

老公對我說一家人別計較,忍忍就過去了。

我笑了笑,沒吵。

三天後我把三樣東西擺上經偵大隊的桌子:監控視頻,抵押合同,筆跡鑑定。

他們跪在大隊門口求着我撤案:“說都是一家人。”

我低頭看了她一眼:“一家人?一家人你偷我房?”

出差回來,密碼鎖打不開了。

三次錯誤,鎖直接鎖死。

物業說陳志明前兩天報備過,房子要重新裝修,換了一把鎖。

我敲了三下門,門開了。

開門的是陳志明的弟弟陳志輝。

他光着膀子叼着煙,拖鞋踩得啪嗒響。

“嫂子回來了?”他笑了一下,“進來坐,剛拖完地,有點亂。”

我走進去。

客廳的沙發換了,換成了一套紅木色的皮質沙發,大得把整個客廳都填滿了。

茶几上扔着零食袋、菸灰缸、半碗泡麪。

牆上我和我媽最後一張合照沒了。

臥室門開着,牀上大紅色四件套,牀頭櫃放着女人的化妝包。

我轉身問陳志輝:“誰住這?”

“我啊。”他往沙發上一坐,翹起二郎腿,“這不馬上結婚了嘛,我那出租屋太小,哥說你這空着也是空着,讓我先搬進來住。”

“空着?”我看着滿屋子的東西,“我所有東西都在。”

“你那點東西,我都給你打包塞儲物間了。”他指了指陽臺方向,“放心,沒扔。”

我走進陽臺。

儲物間門打開,裏面四五個紙箱堆着。

最上面那個寫着“重要文件”,倒扣在地。

房產證複印件、保險合同、我存了六年的日記本散了一地。

日記本封面壓出了摺痕。

我站起來,問陳志輝:“裝修花了多少錢?”

“沒多少,就換了套傢俱,刷了個牆。”他摸出手機,“嫂子你要看發票?哥說費用他出。”

“拆我牆上的照片,誰出的主意?”

他愣了一下。“照片?哦,那個老女人......哦不對,你媽那張?嫂子你別介意,我那女朋友說了,家裏掛別人的照片不吉利。”

我看着他那張臉,忽然笑了一下。

我拿出手機,打開和物業的聊天記錄,上面明明白白寫着:陳志明報備,房屋裝修,更換門鎖。

然後我給陳志明打電話。

響了四聲,接了。

“回來了?”

“我房子誰住的?”

那邊安靜了兩秒。“志輝不是跟你說了嗎?他下個月結婚,沒地方住,你那套公寓又租不出去,放着也是放着......”

“租不出去?”我看着陽臺那幾箱倒扣的紙箱,“我走之前租客還沒到期,你把人趕走了?”

“那租客事兒多,老說樓上漏水,我嫌煩,讓他走了。”

“那是我的房子。”

“林晚,咱們是夫妻,你的不就是我的?”

我聽到這句話,反而平靜了。

“你現在在哪?”

“公司,開會呢。”

“好,你開會。”我掛了電話。

我回到客廳,陳志輝已經點上了煙。

他女朋友從臥室出來,穿着睡衣,看了我一眼,沒打招呼,坐到他旁邊。

我看着她:“你們甚麼時候搬的?”

“上週五。”她低頭玩手機,“志明哥說沒問題,這房子以後就是我們婚房了。”

“婚房?”

“對啊,嫂子你不是住大房子嗎?這套小公寓給我們,正合適。”

我沒說話。

我把紙箱搬到客廳,一箱箱打開。

最後一箱是我媽的鐵皮盒子,裏面裝着手錶、舊信,和我畢業那年她織的圍巾。

圍巾上沾了一塊灰。

陳志輝吐了個菸圈:“嫂子,那破盒子你拿好,別丟了,回頭又賴我。”

我抬頭看他:“這套房子,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?”

他愣了一下。“你的啊,但哥說了,夫妻共同......”

“婚前全款,登記在我名下。”我把手機翻到房產證照片,“我的名字。”

陳志輝的嘴張了張。

他女朋友終於放下手機,看了我一眼。

“你甚麼意思?”

“意思是,你倆現在住的房子,是我的。”

我拿出鑰匙——我自己的那套鑰匙,插進新鎖的鎖孔,轉不動。

我笑了笑,把鑰匙收起來。

“今晚你們搬走。”

陳志輝猛地站起來:“嫂子,你別開玩笑了!我傢俱都搬進來了,婚期都定了!”

“誰讓你搬的,你找誰。”

我抱着鐵皮盒子出了門。

進電梯之前,我聽到他在裏面罵了一句。

我給李瑤發了條微信:“在嗎?急事。”

李瑤是我大學室友,現在做律師。

她聽完大概,只問了一句:“你房產證在誰手上?”

“我出差前放在保險櫃裏,和結婚證放一起。”

“保險櫃密碼?”

“我們結婚紀念日。”

李瑤沉默了兩秒。“你現在回家,看看房產證還在不在。”

我打車回去。

我和陳志明住的是他婚前買的一套兩居室,婚後一起還貸。

進書房打開保險櫃,空了。

房產證不在,結婚證不在,畢業證學位證也不在。

拍了張照片發給李瑤。

李瑤回:“報警。”

我先翻出買房合同、付款憑證、契稅發票,全拍了照。

又翻到去年拍的保險櫃內部照片,房產證露了一角,截圖保存。

上個月陳志明問我公寓租期,我說還有半年。

他說:“行,到期了別續了,我弟想借用一陣。”

還說:“就放點東西,不住人。”

我沒多想,回了個“好”。

我盯着那個“好”,看了半天。

我給陳志明發了條微信:“我的房產證呢?”

他回了三個字:“在媽那。”

“爲甚麼在媽那?”

“媽說幫我們保管,免得你亂放。”

“那是我的房產證。”

“你是我老婆,放哪不一樣?”

我沒回。

我翻通話記錄,找到婆婆的號碼,打過去。

響了很久,接了。

“喂?林晚?”

“媽,我的房產證是不是在你那?”

婆婆頓了一下。“你問這個幹甚麼?我怕你倆弄丟,先放我這兒。”

“那是我婚前房子,房產證不需要你保管。”

“婚前怎麼了?結了婚就是一家人的東西。志輝馬上結婚了,沒房子,你先讓給他住一陣怎麼了?你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,租出去那幾個錢夠幹啥的?”

“我租出去一個月四千五。”

“四千五夠幹啥?志輝結婚可是一輩子的大事。你當嫂子的,不該幫?”

我看着天花板,呼出一口氣。

“今晚之前,讓你兒子搬走。”

婆婆聲音尖起來:“林晚!你是不是要逼死我們陳家?志輝女朋友都懷孕了,你讓他們搬哪去?”

“他們住哪,跟我沒關係。”

“你......”

我掛了電話。

然後我打開手機錄音,走到客廳,對着門口方向說了一句:“2026年7月19日,下午四點,我在婚前房產中被丈夫弟弟非法佔用,門鎖被更換,房產證被婆婆扣留。”

錄完,我存進雲盤。

晚上七點,陳志明回來了。

他進門的時候臉色不太好。

他把公文包往鞋櫃上一扔,換鞋,走到客廳,看着我坐在沙發上。

“你鬧到媽那去了?”

“我的房子被人住了,我問問,叫鬧?”

陳志明解開領口釦子,坐到對面。“志輝只是暫住,等他找到房子就搬。”

“他換了我的鎖,換了我的傢俱,砸了我的牆,這叫暫住?”

“那牆怎麼回事?牆怎麼了?”

“我牆上有照片。”

陳志明皺眉:“甚麼照片?”

“我媽的照片。”

他愣了一下,隨即擺擺手:“一張照片而已,掛了八年了,也該換了。”

“陳志明,我媽死了十三年。那張照片,是我和她最後一張合照。”

他別開臉。“你別扯這些沒用的。現在問題是,志輝婚期定了,你不能讓他下不來臺。”

“他下不來臺,跟我有甚麼關係?”

“林晚!”他聲音大了,“你怎麼這麼冷血?那是我親弟弟!”

“你幫你弟弟搬我東西、換我鎖的時候,想過那是我親媽的照片嗎?”

他噎住了。

我站起來,走到他面前。“我的房產證,明天拿回來。我的房子,今晚清空。不然我報警。”

他盯着我,臉上的表情慢慢變了。“你報警?你報甚麼警?”

“非法侵入住宅,盜竊房產證。”

“那是我媽!”

“房產證寫的是我名字。”

他猛地站起來,比我高半個頭,“林晚,你別給臉不要臉。我忍你很久了,你那套破公寓一直出租,錢也沒見你拿出來家用,現在讓我弟住幾天你就要死要活的?”

“出租的錢,還你媽借我信用卡刷的六萬塊了。”我看着他,“你不知道?”

他愣住了。“甚麼六萬?”

“去年你媽說急用錢,刷我的卡,我拿房租補上了。你沒問你媽?”

他嘴脣動了動,沒說話。

我把手機打開,找到去年十月的轉賬記錄,懟到他眼前。

他看了一眼,臉色變了。

“這事媽沒跟我說......”

“現在知道了。”我把手機收起來,“明天上午十點,我要看到我的房產證和我房子裏的所有人離開。否則,你和他們一起上派出所。”

我轉身進了臥室,把門反鎖。

夜裏十二點,婆婆給我打電話,我沒接。

她發了一長段語音,大意是“一家人何必這樣”“志輝女朋友肚子大了經不起折騰”“你條件好,讓一下怎麼了”。

我沒回,直接拉黑。

第二天上午九點,我去了派出所。

接待我的民警姓吳,是個中年男人,聽了我的情況,問:“你丈夫怎麼說?”

“他說一家人,讓我忍。”

吳警官皺眉:“你房產證確認被你家人拿走了?”

“是。有監控爲證。”

“你帶監控了嗎?”

我打開手機。

我家玄關裝了攝像頭,是去年防外賣員裝的。

畫面裏,三天前的下午,婆婆和陳志輝一起進門,直奔書房。

兩分鐘後,婆婆出來,手裏拿着一個牛皮紙袋。

紙袋側面貼着一張標籤,字跡是我寫的:“房產證結婚證”。

我把視頻給吳警官看。

吳警官看了我一眼,“你確定要報案?”

“確定。”

他讓我填了材料,然後叫了個年輕民警去我婆婆家。

我坐在派出所等。

一個小時後,年輕民警打電話回來。

吳警官接完,臉色有點複雜。

他掛了電話,看着我:“你婆婆說,房產證是她兒子給她保管的,不算偷。你小叔子說,住那房子是你同意了的。”

“我甚麼時候同意的?”

“他說上個月你跟你丈夫說‘好’了。”

我點開和陳志明那條聊天記錄——“我弟想借用一陣”——“好”。

我說:“他說借用,沒說要住,更沒說要換鎖、扔我的東西、拆我的牆。”

吳警官嘆了口氣,“你婆婆現在情緒很大,說你逼死她全家。你小叔子的女朋友也在,肚子確實挺大了。”

“跟我沒關係。”

“你知道,這種家事,我們一般建議調解。”

“房產證不在我這,鎖被人換了,這算家事?”

吳警官看着我,沒再勸。

他寫了一份傳喚單,讓人把陳志輝和婆婆請來。

下午兩點,他們都來了。

婆婆一進門就哭,說我沒良心,說我佔着兩套房子不撒手。

陳志輝坐在旁邊,一聲不吭。

他女朋友跟着,紅着眼圈看我,說了一句:“姐,我們就住到孩子滿月,行嗎?”

我看着她的肚子,心裏沒甚麼波動。

“房子是我的,你們住了七天,房租按日算,加傢俱損壞、照片丟失,你們先算好多少錢。”

婆婆猛地站起來:“林晚你是不是人?”

吳警官敲桌子:“坐下。”

她坐下,還在抖。

陳志輝終於開口:“嫂子,那牆上的照片......我不知道那是你媽。”

“你不知道牆上掛的是誰,你就拆?”

他低下頭,“我女朋友說不吉利,我就......”

“你女朋友說不吉利,你就拆我家的東西。你說一句不知道,我就該原諒你?”

他不說話了。

調解從下午兩點談到五點。

最終結果:陳志輝當晚搬走,房產證明天歸還,傢俱折價賠償,牆上的洞他們負責補,我不追究非法侵入。

婆婆簽字的時候手在抖。

陳志輝女朋友坐在旁邊哭了一整個下午。

我以爲事情到這裏就結束了。

第二天,我沒等到房產證。

婆婆打電話說,房產證找不到了。

“找不到了?”我握着手機,“你前天拿走的,現在告訴我找不到了?”

“昨天派出所回來,我放茶几上了,今天早上就不見了。志輝說沒拿......”

“你報警。”

“報甚麼警啊!自己家丟東西報甚麼警?我再找找......”

我掛了電話。

我心裏一沉。

房產證如果真丟了,補辦需要公告、登報,最快一個多月。

這一個多月裏,那套房子動不了。

而陳志輝,還能繼續賴在裏面。

我沒等。

我直接給陳志明發了條消息:“房產證不見了。”

他回:“媽說可能放抽屜裏夾住了。”

“你信?”

他沒回。

我給我一個在銀行工作的朋友打了電話,問他房產證補辦流程。

他說最少四十五天,而且需要先登報聲明作廢。

四十五天。

我把手機放下,坐在車裏,腦子飛速轉了一圈。

然後我給陳志輝打了個電話。

響了很久,他接了。

“喂?嫂子?”

“房子住得舒服嗎?”

他頓了一下。“嫂子......你別這樣,我明天就搬。”

“不用了。”我說,“你們住吧,住到孩子出生都行。”

他愣住了,“真的?”

“真的。但有個條件,你把房產證原件還給我。”

電話那頭沉默了好幾秒,“嫂子,我真沒拿房產證......”

“行。”我笑了一聲,“那就不談了。”

我掛了電話。

然後我給李瑤發了條微信:“幫我查一下,如果我的房產證被人拿去抵押了,我該怎麼辦。”

李瑤回得很快:“你懷疑他們抵押了?”

“我不確定,但房產證‘丟了’的時間點,太巧了。”

李瑤說:“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查一查,帶上身份證。”

我去了。

排了半小時隊,窗口的人輸入我的身份證號,敲了幾下鍵盤,抬頭看我。

“林晚女士,你這套房子,五天前有抵押登記申請。”

“抵押給誰了?”

“抵押給了一家小額貸款公司,金額五十萬。”

“抵押人是誰?”

“陳志輝。”

我站在窗口前面,整個人冷了一下。

目錄 下一章
返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