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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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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氣得全身發抖,“誰偷你東西了。”

她這句話也成功引起了公憤,我都沒開口,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,把整個事情經過都講了出來。

看到這麼多人站在我這邊,陳嬌一點都不怕,面對警察哭唧唧,“警察叔叔,他們欺負人,我從來沒有說過給她錢的話,是她自己主動送過來的,憑甚麼逼我給她報銷路費。”

本來警察還挺相信她的,聽完整個事情經過瞬間變得無語。

“你沒說給她錢,她就坐這麼遠的飛機飛過來,圖甚麼?寄快遞過來不行嗎?”警察板着臉,“你到底有沒有說過這話,你別以爲我們調查不出來證據,到時候如果證實她說的是真的,你這算作僞證。”

在警察的嚇唬下,陳嬌不敢繼續睜眼說瞎話。

點頭承認了給我報銷路費這件事。

然而承認歸承認,她卻依舊不願意給,“就算我說了,那我也沒說全報啊,我這裏面文件特別重要,是不允許郵寄的,我不說這句話,她怎麼可能把文件給我寄過來,我們也沒有籤合同,這件事不做數的。”

“口頭協議也算協議。”警察給她普法,“更何況法律規定,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,應當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必要費用,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,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。”

背完法條,警察指了指她,“這權利人就是你,所以你應該賠錢,懂了嗎?”

警察說完。

現場所有人都跟着搭腔,“對!快賠錢!”

“你,你們欺負人。”陳嬌氣勢一下子就弱了,“我沒錢啊,我就一個打工的,一個月三千工資,我媽還在住院,全靠我的工資養家......”

“你騙鬼呢。”我打斷她賣慘,“你這個包都四萬了,怎麼可能沒錢。”

面對這麼多人的壓力,陳嬌哭得更大聲了。

沒有辦法,警察只能帶我和她回了派出所。

又調解了半小時,最後以她賠償我來回路費告終。

付錢時,陳嬌又要看我機票。

“你坐甚麼飛機要一千五,我怎麼才花了五百。”

我把機票拿出來,“大姐,機票又不是火車票,每天都不一樣的好嗎。”

陳嬌說道:“那你回去坐硬座吧,我只能給你坐硬座的錢,加起來一共一千七。”

我懶得跟她繼續扯皮,打開收款碼,“你掃我就行。”

陳嬌拿出手機剛準備掃,像是突然想起來了甚麼。

“等等。”

在我困惑中,她誇張地尖叫一聲。

“你把我的包弄壞了。”她把包摘下來,放在桌子上,用手指着帶子,上邊有一道長長的劃痕,“之前沒有這個劃痕,肯定是你剛纔弄壞的,賠錢!”

我定睛一看,確實有道指甲劃痕,不過我沒記憶劃過。

我連忙否認,“不是我弄得。”

“之前都沒有,你還給我就有了,不是你弄得是誰弄得。”陳嬌轉頭跟調解的警察告狀,“警察叔叔,你可要爲我做主啊,她剛纔在機場搶我包,好多人都看到了,這劃痕肯定是剛纔就弄上了,我這包四萬塊錢買的,發票甚麼都在,這種包被劃壞了就不值錢了。”

她哭得像個開水壺成精,有了這個藉口一瞬間變得理直氣壯,逼着我賠她包。

警察沒辦法,又去機場調了監控。

回來後把我喊到另外一個房間,他們跟我說,監控確實看到了我倆搶包。

但這個劃痕到底是不是那時候弄上的,誰也不知道。

如果對方死纏爛打,對我很不利。

警察又跟我說,他們查了一下,陳嬌算是派出所的常客,經常跟鄰居發出口頭糾紛,每次都耍無賴。

他們勸我不要繼續跟她糾纏下去,畢竟最壞的結果是打官司。

時間成本也是成本,我還是外地人,到時候來回跑,花的錢肯定比現在多。

說完,警察頗爲同情的看我一眼,“網上總說幸福者退讓,你就當被狗咬了,這種人就算你跟她打官司勝了,也沒有多痛快。”

警察的話不無道理。

我本來是想如果她執意要我賠錢,那我就去打官司。

更何況我也沒仔細檢查包,提前留下證據。

最終經過警察調解,她賠付我路費一千七,我賠付修理費兩千。

我還要轉給她三百。

轉賬的時候,陳嬌臉又變了。

趾高氣揚地看着我,滿臉寫着小人得志。

我開口:“收款碼。”

“等等,我這包裏有重要文件,我要檢查檢查,看你有沒有偷我文件。”

我一個開車的,偷你文件做甚麼。

我剛準備發作,旁邊警察拉住我,生怕我再刺激她。

陳嬌把那些文件一一拿出來。

我掃了一眼。

忽然愣住。

最上面有個文件標題是繁星公司商業項目策劃書。

後面打着「機密」兩個字。

繁星?

這不就是我叔叔的公司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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