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雪這輩子毀在了兩個人手裏,一個是自己最信任的閨蜜,一個是自己最愛的男人。她笑了笑,眼淚也隨即流落,牙齒上全是血,蒼涼道:“你還是爲了這個女人殺我,你從來就沒有信任過我,從來都沒有……”
初冬,入夜更是冰冷刺骨,屋內溫度極低。
即便如此,秦雪還是穿着纖薄,跪在冰冷的地面,極力去討好面前的男人。
室內溫度緩緩升溫,男人大掌扼住她的脖子,一點一點不斷地收攏,聲音嘶啞。
“當年,你便是如此賣力地討好別人嗎?”
秦雪眼淚在打轉着:“你答應過我的。”
男人眼底激起情緒,疼痛與不甘在彼此間蔓延,誰也不願意放過誰,彷彿要抵死纏綿至此。
次日,上午十點。
秦雪跟諾安軒從民政局走出來,手裏多了一個紅本本,是他們的結婚證。
作爲代價,秦雪要替顧琳琳承受三年牢獄之災。
一紙婚書,結束了秦雪諾安軒對長達十年的傾慕之情。
車上,諾安軒打開車窗,點了支菸,聲音沉重:“我答應你的事,已經做到了。”
秦雪明白他的意思,垂眸低語:“送我去警局之前,能不能讓我去醫院看看囡囡?再怎麼樣,她也是你的女兒……”
諾安軒冷笑一聲:“呵,我的女兒?”
秦雪暗暗咬住下脣,諾安軒始終不肯相信囡囡是他的女兒。
五年前,諾安軒的生日宴會上,大家都喝多了,但她卻清楚地記得,那晚她跟諾安軒發生了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