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夫君死在詔獄裏,罪名是通敵。
宮裏下了旨,天亮後罪臣所有家眷沒入教坊司。
婆母當晚就做了決定:“津南已經被人害死,顧家的女眷不能再被辱。”
將軍府上下每人領了份毒藥回房體面的結束。
三年前在草原上我就見過夫君一面,回來就求阿爹送我去和親。
我喜歡了他三年,不能讓他就這麼死,還揹着通敵的罪名。
我放出那隻養了三年的鷹隼。
信裏只有寥寥幾個字:阿爹,替我們報仇。
隨後我穿上和親那天的嫁衣,坐在將軍府大門後,把一杯毒酒喝了個乾淨。
和親的公主死在這裏,盟約就是血仇。
藥效上來得很快,我滑到地上,聽見門外兩個丫鬟說話。
一個壓着嗓子:“夫人真喝下去了,不會出人命吧?”
另一個嗤笑一聲:“瞎操心,那是假死藥睡三天就醒了。”
“將軍爲了給念念小姐一個平妻的身份,真是良苦用心。”
……
2
全府上下只有曲念念知道這隻鷹隼對我的意義。
從草原出行當日,是阿父親手交給我的。
“諾敏,你是阿父最疼愛的小女兒,也是草原最尊貴的小公主。”
“若是那個小將軍有一天對你不好,就讓鷹隼飛回來,阿父給你做主。”
剛嫁過來時,婆母確實不喜歡我。
她覺得朝廷犧牲了兒子的終身幸福,娶一個茹毛飲血的女人。
見到我的第一面,就讓幾個嬤嬤把我的衣服扯下來,逼我換上襖裙。
“我們中原女兒溫婉識大體,看看你穿得是甚麼東西?”
最後還是顧津南打了那幾個嬤嬤一頓,把我抱回房間。
“敏敏,我的妻子只需要做她自己。”
從那天開始我出門騎馬,他幫我遮掩。
我不願意學那些規矩,他便把院子裏的婆子都打發回去。
那時顧津南總會捧着我的臉。
溫柔的叫着敏敏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