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承鈞和前妻的婚姻,沒有狗血第三者,只有數不清的眼睛。
作爲備受關注的神仙眷侶,只要一出門,就有幾十個鏡頭在暗處瘋狂對焦。
一天說幾句話、吵幾次架、晚上幾點關燈……
甚至連前妻在地下車庫丟掉的半杯冰美式,都會在10分鐘後被髮到網上,引來上千萬網友的惡意揣測與逐幀剖析。
這種毫無隱私的過度關注,最終逼瘋了他的前妻孫筱沫,導致對方抑鬱以離婚收場。
所以,和我在一起後,周承鈞定下了520條戀愛規則。
不準朋友圈發他的照片,不準要求他見我的家人,更不能提公開、結婚。
整整三年,我習慣了相冊裏沒有一張屬於我們的合照;
習慣了父親詢問甚麼時候一起喫個飯時熟練編造謊言;
習慣了將買來的對戒藏在抽屜深處。
直到父親病重,我第一次開口,想讓他見我爸最後一面。
他答應了。
可父親到死也沒等到周承鈞。
葬禮後的第三天,周承鈞終於回來了。
他站在門口,大衣上沾着雨水,說孫筱沫病情加劇,他走不開。
……
那周的全體例會上,周承鈞當衆澄清:
“我不希望在公司聽到任何無聊的八卦。”
“某位律師身上的味道只是湊巧,別把心思放在走捷徑上。”
那句“走捷徑”像一個響亮的耳光甩在我臉上。
很長一段時間裏,我被扣上了“妄圖勾引老闆上位”的帽子。
被同事明裏暗裏穿小鞋,案子被搶,辛苦整理的資料被毀。
也是因爲這件事,周承鈞的戀愛規則裏又多了一條:
留宿時必須自帶洗漱用品,且離開時必須全部帶走。
我那時想不通。
因爲周承鈞雖然規矩多,但對於我偶爾越界的試探,總是帶着幾分縱容的。
比如他說不準我在他家留下私人物品,但我會故意把他那排色調沉悶的黑白灰西裝撥開,硬塞進去一條我的酒紅色真絲睡裙;
他說要喫健康蔬菜,我就會偷偷在冰箱裏塞滿我愛喫的垃圾食品;
或者趁他洗澡,把他牀頭那本厚重的《商法概論》換成我愛看的懸疑小說。
被他發現了,他雖然會皺起眉,但也只是無奈地捏捏我的後頸,任由我放肆。
直到那個我跟了大半年,幾乎勝券在握的併購案被截胡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