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自從相親那天去堂哥櫃檯蹭了個品酒體驗,他就像變了個人。
他兒子褲子破了,丟給我媽縫。
早上起晚了,催我媽下樓買菜,順道給他全家捎帶早餐。
一次兩次就算了,可十天半個月過去,絲毫沒有收斂。
趁着一家人回老家給爺爺慶生那天,我委婉開了口。
“堂哥,我媽年紀大了,有甚麼事你就自己做吧,別麻煩長輩。”
誰知堂哥輕飄飄看了我一眼,理所當然地反問。
“怎麼,只准你麻煩我,不准我麻煩你們?”
我一陣無語,當場問他那天品酒體驗多少錢,我一次付清,再不麻煩他。
他冷笑一聲,撂下了筷子。
“好啊,你想算,我就給你算——”
“體驗費十五塊,一瓶茅臺三千,偷一罰十,給我三萬零十五。”
我懵了,我截肢了都沒有手,我怎麼偷?
......
……
2
大伯孃瞥見了,推了兒子一把,語氣不悅。
“建國,這麼點事至於嗎,一家人的怎麼還偷上了?不就拿了一瓶酒嗎,別那麼小氣!”
陳建國哼笑一聲,煩躁地擺了擺手。
“得得得,攤上你們這種親戚算我倒黴,給個親友價,三千算了,再向我賠禮道歉。”
他們三言兩語間,我偷東西的罪名好像板上釘釘了。
下一秒,我站起身,沉聲打斷。
“不用了,就三萬,但我也要一份證據。”
“一份證明東西是我偷的證據,拿出監控,我賠錢、道歉直到你滿意爲止。”
話落,陳建國像聽見了甚麼笑話,眼神譏諷。
“好啊,那你別後悔。”
說着,他掏出手機打通了門店店員的電話。
“阿強,把我老家堂弟那天去咱們店裏品酒的監控調出來,發給我一份,人家偷了還死不承認呢?”
對面不知說了甚麼,惹得陳建國眉飛色舞。
“哦,原來不止茅臺,連威士忌都少了大半瓶是吧?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