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,沈雪被綁匪撕票後,季承硯給聯姻對象的合約裏,添加了99條規則。第一條:每天早晚去沈雪的墓地爲她念超度經;第二條:沈雪的每一年忌日,要在祠堂受鞭刑33下,代她化解生前宿業,順利投胎;第三條:人工授精,必須生下龍鳳胎,孩子記在沈雪的名下;……最後一條:五年期滿後,便領證結婚。人人都知,這是季承硯不願聯姻,故意弄下的勸退規則。可偏偏鍾懿不僅簽了字,還一條不差的堅持了五年。一千八百多個日夜,她風雨無阻跪在墓碑前,水泥地上甚至跪出了深深的痕跡。就連臨產前一天沈雪的忌日時,她也未躲過一鞭,在挨完33鞭後才暈過去。送到醫院時已經大出血,她疼到眩暈,門外是季承硯冷漠的聲音:“無論如何,保住孩子!”可她拼了命生下的龍鳳胎,卻將她視作外人,一聲聲叫她鍾阿姨。他們抱着沈雪的照片,動容地喚她“媽媽”。所有人都罵她爲了嫁進豪門活該如此,她置若罔聞,連眉頭都未蹙過一下。終於,在兩個孩子三歲生日那天,五年期限到了。
鍾懿獨自一人去見了季承硯的父親。
曾經滿目肅S的季氏集團總裁,如今白髮蒼蒼,竟有幾分慈祥。
他示意保鏢將文件放在她面前,開口道:
“當初你父母破產,欠了我季家千萬違約金,我以此要挾你簽下這合約,是我做的太過了。”
“這五年那臭小子將悔恨全部發泄在你身上,纔沒想不開,只是苦了你了。”
鍾懿將合約仔細收起來,鞠躬道謝:
“您當年高抬貴手給我全家一條生路,這五年辛苦又算得了甚麼。”
“七日之後我會離開季家,兩個孩子從此與我再無任何瓜葛。”
回到房間,她剛準備收拾自己爲數不多的行李時,電話響了起來。
“鍾姐,來了兩位客人,指定要你親自設計禮服,還說您隨便開價,您看可以接嗎?”
鍾懿頓了頓。
她私下創辦的高定禮服工作室,如今在業內聲名鵲起。
可作爲背後的天才設計師,她從不出席任何公開活動,不接待客人,甚至從未透露過真名——只因爲她和葉季尷尬的關係。
可現在她已經簽了協議,馬上就可以徹底脫離季家,再也沒甚麼好顧慮的了。
“接了,我馬上過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