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的暴雨夜。
我被一個醉漢拖進深巷。
拼命掙扎的我顫抖着按下手機上給男友設置的一鍵撥打。
可他卻始終沒有接聽電話。
慌亂中,我撿起地上的磚頭用力砸向男人。
趁他倒下去狂奔逃跑。
第二天,我因S人未遂被捕入獄,一審獲刑五年。
我想上訴,身爲知名律師的男友卻告訴我:
「對方頭部遭到重擊,已經成了植物人。」
「在他未對你造成實質侵害的前提下,這個後果很難被判定爲正當防衛,上訴也沒用。」
「清奕,就這樣吧,你好好表現,我會等你出來。」
無奈,我只能認命。
出獄當天,我聽到來接我的陸嘉許在打電話:
「當年她下手太狠,把茉茉相依爲命的哥哥砸成植物人,就該還賬。」
「這五年一天不少,多虧你卡住那次減刑報告,多謝。」
……
2.
受害者?道歉?
這些話像驚雷一樣砸進耳朵,轟得五臟六腑生疼。
那個很多年前身穿律師袍莊嚴宣誓「一生維護法律權威」的陸嘉許。
居然顛倒黑白到如此地步。
所以,當年他要我放棄上訴,其實只是爲了讓我「受罰」而已。
對嗎?
我扶着樹慢慢站起身,嘴角扯出一抹不屑的笑:
「需要我提醒一下二位,他爲甚麼會挨那一磚頭嗎?」
「就因爲他變成植物人,你們就可以把他掐着我脖子按在牆上,威脅我再敢動就S了我的事實都忘了?」
我的聲音陡然抬高,林茉嚇得往後縮了一下:
「我道歉,那一磚頭怎麼只把那個畜生砸成植物人,沒直接弄死他!」
「怎麼樣,夠不夠誠懇?」
輕蔑的目光掃過陸嘉許微微蹙眉的臉,我背起掉在地上的舊行李袋大步離開。
走出很遠,面色煞白的陸嘉許才反應過來,一把攥住林茉的手臂: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