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爲了救車禍失去雙腿的養妹,爸媽跪在我面前求我。
只要我答應與當鋪做交易,換回養妹的雙腿。
他們一定會好好愛我,補償我被拐12年所受的苦。
爲了得到爸爸媽媽的愛,我典當了我的雙腿。
可成了只有半截身體,一輩子只能坐在輪椅上的怪物後。
他們卻只是短暫地愛了我一天。
第二天開始,我爸就又開始動不動扇我巴掌,嫌棄我活着都浪費糧食。
我媽更是爲了逼我典當器官換錢讓養妹留學,把我鎖在雜物間活活餓死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養妹出車禍這天。
既然你們都不愛我,那這親情,我不要了。
......
意識到我重生時,爸媽正跪在我面前,哭着求我救救妹妹。
耳邊傳來當鋪掌櫃冰冷的聲音:
“唐萱,你是否願意典當自己的雙腿,換唐苒的腿?”
……
2
當鋪掌櫃聲音依舊沒有任何感情:
“只要出得起價,自然樂意效勞。”
當鋪的規矩,只收客戶最珍貴,最在乎的東西。
我望向爸媽的方向,摸了摸疼痛的心口,下定了決心:
“我要典當我的親情,換我一世安康,長命百歲!”
我三歲被拐,轉手幾次,被賣進大山做童養媳,每天餵豬餵雞洗衣做飯,喫剩菜剩飯,住豬圈。
甚至去村裏的小學偷偷聽課,差點被打斷兩條腿。
後來被解救出來,送去福利院,依然被孩子們欺負打罵。
我最渴望的,就是有一對疼愛我的爸爸媽媽,有一個溫暖的家。
我最珍視,最在乎的,就是親情。
卻沒想到,我的生命,卻被我最渴望的親情,永遠地扼S在了18歲。
重活一世,這要命的親情,我不要了。
我要爲自己而活,活得長長久久!
一絲代表親情的金光從我身體抽走,我與當鋪的契約成立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