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慶節結婚前夕,我正在跟酒店確認最後的賓客名單。
大姨一個電話打了過來,語氣理所當然:
“小雅,我跟你媽說了,明天婚禮敬茶,你除了給你爸媽的,還得給我們這些長輩準備一份改口費。”
“我們這邊親戚湊個整,你準備88萬現金就行,我統一收了給大家分,省得亂。”
“反正你給你媽的錢,最後也得拿出來給我們包紅包,現在你直接給我,我還能幫你落個好名聲。”
“我已經跟親戚們都打好招呼了,你可別讓我沒面子。”
我聽得血壓飆升,冷冷地回了一句:
“你這是給我辦婚禮,還是拉我搞衆籌?”
她立刻就炸了:
“你甚麼態度!我告訴你,這錢要是不給,明天我們所有親戚都不去了!我看你家怎麼跟男方交代!”
我笑了,不來更好。
20桌酒席錢我直接省了,蜜月還能多玩半個月。
2
我爸是爛賭鬼,經常都找不到人影。
我媽一個人拉扯我跟弟弟長大。
從小,她就告訴我,我是姐姐,要多照顧弟弟,多爲這個家分擔。
我拼命讀書,拿到獎學金,畢業後進入一家頂尖的投行,年薪百萬。
我以爲好日子終於來了。
可沒想到,我成了全家人的搖錢樹。
弟弟要買遊戲機,一臺就要三萬,媽說:
“你弟還小,你就當哄他開心了。”
大姨的兒子要換車,五十萬,媽說:
“都是一家人,你幫幫你表哥,他以後會記着你的好的。”
二舅的女兒要買名牌包,十幾萬一個,媽還說:
“女孩子嘛,愛美是天性,你條件好,就滿足一下她。”
我成了這個家唯一的經濟支柱,也是他們眼中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血包。
我不是沒有反抗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