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惡女,被豪門認回後決定做哥乖乖女。他們卻偏愛假千金,我殺瘋了。
我和港圈最受寵小少爺結婚前夜。
假千金送來一碗蓮子羹,祝我早生貴子。
我一口悶下,再次醒來卻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。
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貞,沒追查兇手,而是極盡嫌棄:
“這婚事就不該落在你頭上,明天你姐姐替你嫁了。”
“過幾天,我讓人送你去海島。”
海島。
是父親專門處理死人的地方。
姐姐得意的目光刺破真相,我跪在地上求他們鑑定那碗羹。
一向維持體面的母親卻指責我是個瘋狗:
“野東西還敢栽贓我從小寵到大的千金寶貝?”
父親更是淡漠得沒情緒:“就算是,那又如何?”
“社會血雨腥風,壞人多得是,自己技不如人就得認。”
好啊。
那你們技不如人,被我送去見閻王時,可得多誇誇我。
……
當我終於到了港市,站在高聳入雲的淩氏集團樓下。
我一直低下的頭終於仰了起來。
凝望淩氏大廈最高處,前臺說那是淩氏董事長的辦公室。
他就是我多年未見的父親。
我的沉寂的心火熱了。
這條路我終於走到了終點。
我再也不是沒人要的小孩,再也不是沒家的野種。
前臺小姐盯着我和父親七分相似的臉喃喃自語了五分鐘。
她說,我比淩氏千金更像董事長。
“像,太像了。”
但她不敢直接放我進去找董事長,而是請示了上級。
恰巧那天二伯進電梯前看見了我。
他看見我的臉,也愣住了。
聽前臺小姐說完更是興奮得將嘴咧到了耳根:
“我帶她上去!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