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第2章
十分鐘後,他回了一個字:"好。"
我盯着那個"好"字看了十五分鐘。然後截圖,存進了私密相冊。
那些天我發了很多條朋友圈。一張讀書的照片,配文"週末最好的消遣";一杯手衝咖啡,配文"工作日的早上";一張跑步機的照片,配文"打卡第7天"。
他偶爾點贊。十條點一條,從不評論。
但每一條點贊,都能讓我續一個星期的命。
記者節聯誼會的前一週,臺裏通知每個部門出一個節目。
編輯部十幾個人面面相覷,最後目光齊刷刷投向我。林姐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腳,意思是你別上。但主任已經說了:"婉清,你上次不是說你會唱歌嗎?"
我說的是洗澡的時候會唱。但那種情況下,我說不出"不"字。
我報了名。歌是田馥甄的《小幸運》。
林姐把我拉到走廊上,壓低聲音說:"你瘋了?所有人都會覺得你是唱給他聽的。"
"我只是喜歡這首歌。"
"你放屁。"
聯誼會那天,我穿了新買的白色連衣裙,去理髮店做了頭髮,還化了全妝。林姐看到我的第一句話是:"你過敏了?"
"......我化的。"
"下次別化了。"
上臺之前我在後臺來回走,手心全是汗。旁邊另一個表演節目的同事看了我一眼,說:"你臉怎麼這麼紅?"我說燈光太熱。其實是因爲我透過幕布縫隙看了一眼臺下——沈明遠坐在第一排正中間,穿深灰色西裝外套,正在跟旁邊的人低聲說話。
音樂響起來的時候,我閉了眼睛。
唱到"那爲我對抗世界的決定,那陪我淋的雨"的時候,我睜開眼。臺下幾百個人的臉模糊成一片,但第一排中間那個位置——我一眼就鎖定了。
他正看着我。
目光很淡,像在看一個普通的節目。沒有驚喜,沒有特殊的溫度。但他在看我。
僅此而已。
唱完最後一句,我幾乎是跑下臺的。後臺有人遞了瓶水給我,我擰開喝了三口,然後蹲在角落裏把臉埋進膝蓋裏。
林姐過來拍了拍我的背:"挺好的,沒跑調。"
我說:"他看了我。"
"誰?"
"沈明遠。他看我了。"
林姐沉默了兩秒,說:"臺下幾百個人都在看你,他看你一下很正常。"
我知道。我當然知道。但那一刻我管不了那麼多。
第二天早上,我的手機炸了。同事轉來一條抖音鏈接,標題是"電視臺女記者暗戀男領導,聯誼會上演深情告白",配了曖昧的粉色字幕和愛心特效。播放量已經破了三百萬。
評論區——
"長這樣也敢追沈明遠?"
"沈明遠瞎了也看不上她吧。"
"最怕的不是醜,是醜而不自知。"
我一條一條看完,看到凌晨三點。最後一條是"這勇氣哪來的?梁靜茹給得都不夠。"我把手機扣在枕頭底下,蜷着身子哭了半個小時,哭到鼻子堵住、眼淚把枕巾浸溼了一大片。
第二天上班,林姐端了杯熱水放我桌上。"臺長找你。"
臺長的辦公室在三樓最裏面,主任也在。臺長語重心長地說了一番話——大意是年輕人有感情很正常,但咱們是新聞單位,代表市委市政府的喉舌,個人行爲不能給單位惹麻煩。
"所以呢?"我問。
"所以市委那邊的採訪任務,暫時安排別人去吧。你先把編輯這邊的事做好。"
我點頭。指甲掐進了掌心裏。
從臺長辦公室出來的時候,走廊裏的陽光白得刺眼。我站在電梯口等電梯,電梯門打開,裏面有人出來,我側身讓了一下。那個人走過去之後,我才發現自己的鞋帶鬆了。
我蹲下來繫鞋帶。繫到一半,手停住了。
不是因爲鞋帶。是因爲我忽然意識到——從今以後,我連在採訪現場遠遠看沈明遠一眼的機會,都沒有了。而臺裏所有人都會記得那個晚上我在臺上閉着眼唱"一幕幕都是你"的樣子,他們會把那個畫面和"不自量力"四個字綁在一起,存很久很久。
我係好鞋帶站起來,按了電梯,走了進去。
電梯門關上的瞬間,走廊盡頭有人笑了一聲,聲音不大,但我聽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