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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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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記住一個人的方式跟別人不一樣。

我不記臉,我記細節。

方知意右手無名指第二關節有一道疤,那是高二那年我教她做手工,剪刀劃到骨頭留下的。

她左腳小趾的指甲是分兩瓣的,大學軍訓穿解放鞋,她磨得嗷嗷叫。

這些細節,她爸媽都不知道。

她嫁進傅家那天我在國外,沒趕上婚禮。

她生了女兒,產後第二個月,我終於飛回來。

她推開包間門的那一刻,我目光落在她手上。

右手無名指,第二關節,甚麼都沒有。

光滑的,乾淨的。

我愣在原地。她笑着走過來抱我。

"年年,你怎麼瘦了這麼多。"

這個擁抱的力度、她說話的語調、甚至她身上的香水味,都分毫不差。

可我知道,她不是她。

那道疤,是割到骨頭的,不會消失。

......

我愣在原地。她笑着走過來抱我。

"年年,你怎麼瘦了這麼多。"

這個擁抱的力度、她說話的語調、甚至她身上的香水味,都分毫不差。

可我知道,她不是她。

那道疤,是割到骨頭的,不會消失。

我笑了笑,說最近加班多,瘦了正常。她拉着我坐下,給我夾菜,問我喝甚麼湯,跟以前一模一樣。

我一邊喫一邊看她。

方知意以前喝茶,喜歡用右手端杯子,無名指翹起來。因爲那道疤在第二關節,她彎曲的時候不太自然,端杯子時無名指會微微懸空,像在跟人打招呼。

我看了她三次端杯子。

右手無名指,自然彎曲,貼在杯壁上。

沒有懸空。沒有那道疤留下的習慣性動作。

她以前喫蝦,喜歡用手剝。我說過她無數次,她說不用手剝沒靈魂。

今天她喫蝦,用餐刀。

我甚麼都沒說。

喫完飯她送我出來,在門口抱了抱我。"明天來家裏看孩子吧,你還沒好好抱過她。"

我說好。

回到家,我打開手機,翻相冊。我有幾千張照片,我記住東西的方式不是靠腦子,是靠把它們拍下來。

高二那年,手工課。她剪刀劃到手,我陪她去醫務室。她舉着包了紗布的手指給我看,我拍了張照片。

大學,軍訓結束那天,她脫了鞋給我看腳,左腳小趾的指甲磨成兩瓣,她說"這輩子的醜都被這雙鞋磨出來了"。我也拍了。

我一張一張地翻。

每一張照片裏,她右手無名指第二關節,那道疤都在。

從十七歲,到二十五歲。

八年。

我盯着最後一張照片,是去年她結婚前,我飛去參加她的單身派對。她舉着酒杯,右手無名指上那道疤,被燈光拉出一道淺淺的陰影。

我放大照片,再放大。

那道疤,真的在。

我放下手機,閉上眼睛。

一個人的疤,不會在一年之內消失。哪怕做了激光祛疤,也會留下痕跡。

她手上,甚麼都沒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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